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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价格〔2021〕347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842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州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下达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1〕97号),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通报。10县市农业水价改革(即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已于2019年前完成。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在2024年前基本完成。截至今年9月份,全州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87.9万亩,占计划改革面积(有效灌溉面积)170.94万亩的51%。我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时间只剩3年,2024年前完成,任务还很繁重。

二、认真落实2021年改革计划。我州中型灌区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1.06万亩,已完成今年下达的改革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1.16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面积6.37万亩)已进行项目实施,请各县市要抓紧推进。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克期完成。

三、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已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1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累计实施面积和当年改革实施面积、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护、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6项重点改革内容,与2020年保持一致,省州都制定了严格的评分标准,请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紧落实。

四、抓紧做好“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谋划工作。一是合理制定改革推进工作方案。各县市要全面梳理总结“十三五”时期改革推进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拟定2024年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工作方案(总体安排、时间表和路线图),务必于2021年1120日前报州发改、财政、水务和农业农村部门州级四部门将梳理汇总各县市情况,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全州改革推进工作方案。各县市要对标本县市实施方案明确的改革完成时限,倒排2024年前各年度改革计划,明确各年度预计新增改革实施面积和完成验收面积,合理安排改革进度,避免改革任务“前轻后重”。要按照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四项机制协同落地。二是聚焦改革重点。各地要坚持高位推动,相关地区要主动对长江经济带发展、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长江流域农业节水减排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相关项目和资金,借力借势推进改革,抓紧建立完备的农业节水制度体系。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机制。各县市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总体要求,尽快补齐短板,建立健全水权分配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工程管护机制等6项机制,保证农业用水户用水权益。元谋、姚安是全省改革示范县,要认真总结改革实践经验,尽快补齐短板,完善措施和管理制度;其他县市要通过现场会、业务培训、联合调研、学习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加快推进改革,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全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在2024年前圆满完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新时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典型地区推进改革的经验做法,以及在节水减排、省工省时、增产增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改革共识,为深入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水务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