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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大姚县蜻蛉水厂农村供水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21〕393号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

报来《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姚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大姚县蜻蛉水厂农村供水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发改农经请〔2021〕28号,项目代码:2020-532326-76-01-041953)收悉。根据省《关于进一步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设计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

工程建设任务是解决大姚县金碧镇厂房、泗溪、范湾、三槐、仓街、钟秀、胡屯、陆林、殷连、妙峰、将军、白鹤、金家地、马屯、席坝、七街、锁北17个村委会、1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及南山坝工业园区共计5.6万人饮水及工业供水需求。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大姚县蜻蛉水厂农村供水片区提升改造工程以蜻蛉水厂扩建为核心,辅之以输水管道和供水管网,供水范围为金碧镇17个村委会、1个保障性住房小区以及南山坝工业园区。水厂现状以石洞水库为主水源点,规划水平年以桂花水库为主水源点,石洞水库为辅助水源点。大姚县蜻蛉水厂农村供水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由蜻蛉水厂改扩建、输水管道改造、配水管网延伸改造、更换水表、配备应急抢修设备五个部分组成。

(一)厂区改扩建

1.基本同意蜻蛉水厂改扩建方案。新建日处理量为10000m³配水井一座、5000m³沉淀池两座、5000m³虹吸滤池1座、新建回收池1座,购置农村饮水安全化验设备1套、自动控制系统1套、安装高锰酸钾计量投加系统1套,安装次氯酸钠自动投加系统2套,新建原水回收池、浓缩池及污泥干化系统1套;PAC自动加药设备2套,水质监测设备1套。同意新建3层综合楼1幢,总建筑面积600㎡,但需论证生产用房与生活用房布置为同一栋建筑的合理性;厂区绿化改造。

2.基本同意对七街水厂方案改造一体化净水设备改造,更换次氯酸钠发生器1台,安装自动投加设备1台。

(二)输水管道改造

1.基本同意桂花水库至蜻蛉水厂的引水方案。拟从现状桂花水库至将军山水厂输水管道上设置三通,敷设0.2km的D406输水管道,将桂花水库原水引到蜻蛉水厂,并增加信息化设施。

2.基本同意以维修石洞水库至蜻蛉水厂管道的三处集中漏水点为重点对改造该条3.41km长的原输水管道进行改造。

(三)配水管网延伸改造

1.基本同意配水主管改造方案。改造蜻蛉水厂至仓街Φ200PE配水主管,敷设DN200镀锌钢管5.05km;改造蜻蛉水厂至范湾三槐Φ110PVC配水主管,敷设DN100镀锌钢管1.3km;改造七街片区原有老化渗漏管网,更换管道长1.15km。

2.基本同意配水干管改造方案。改造仓街海源至钟秀河闸漏水的Φ160PE管,敷设DN150镀锌钢管1.8km;改造仓街海源至谭坝漏水的Φ160PE管,敷设Φ160PE管1.9km、DN150镀锌钢管0.12km;改造仓街上下街Φ110PE管,敷设DN100镀锌钢管0.6km;改造胡屯至付冲抽水泵站和Φ160PE管,敷设DN150镀锌钢管1.4km。

3.基本同意配水支管及入户管道改造方案。在南山坝工业园区新建付冲泵站一座,更换现状1000m³水池至搅拌站1.3km管道,更换工业园区森盛木业至航杰塑料厂0.94km管道,新建钢化玻璃厂供水管道1.98km;改造马屯、殷连、妙峰34.69km管道;改造陆林小组6.86km管道,改造王家小组长5.75km管道;改造厂区0.14km管道;改造老高山17.11km管道,新建100m³高位水池一个,配套一体化泵站一座;改造钟秀子庄、郭马村13.20km管道;改造泗溪村0.24km管网;改造仓街海源寺3.04km管道,对400m³水池进行防渗改造并安装远程监控设施。

(四)更换水表

基本同意更换物联网智能水表5000套,并配备收费系统。

(五)配备应急抢修设备

基本同意配备30kw柴油发动机1台、移动式15kw柴油发电机1台、探漏听音杆2支、管道压槽机1台等应急抢修设备。

三、工程等别及设计标准

基本同意大姚县蜻蛉水厂农村供水片区提升改造工程规模为Ⅱ型,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水工建筑物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建设征地

(一)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工艺选择和施工技术要求。工程施工管理及生活就近租用空置空地或民房,管道施工道路利用管道沿线征用施工条带及乡村道路。水厂及其附近管线施工考虑利用国家电网供电,超出水厂电源有效供电范围以外的管线施工采用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

(二)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计划,总施工工期为20个月。下阶段需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尽量缩短工期。

(三)大姚县蜻蛉水厂农村供水片区提升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36.34亩。永久征地总面积为9.21亩,其中耕地0.31亩(水田0.09亩,旱地0.22亩),林地8.90亩(有林地3.56亩,灌木林地5.34亩),草地0.00亩。临时占地总面积为27.13亩,其中耕地27.13亩(水田2.22亩,旱地24.91亩)。工程建设占用耕地及林地,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的现行有关规定,基础单价基本合理。

(二)工程审定概算总投资3294.0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641.6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987.03万元,临时工程45.5万元,独立费用368.59万元,预备费152.14万元。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费57.9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部分投资32.1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部分投资9.03万元。

该项目申报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本批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200万元。施工过程中合理控制好工程投资,超专项债券资金部分由大姚县自筹解决。如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筹措建设资金,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办理备案。

六、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招标投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规定执行。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注重劳动安全生产,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请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经组织验收后交付使用,要落实专人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发挥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