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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立法工作。一是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率。州发展改革委本着谨慎、高效和负责的态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于确有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本着负责态度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确无必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一律按照上位法执行,不再另行制定。近年来,我委没有制定过规范性文件,在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发生责令修改或撤销的情形。是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省、州人大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工作,积极做好配合参与和汇报工作,均由主要领导或熟悉调研工作的分管领导参加调研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同时,按照要求做好其他部门立法文件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从我委工作职责角度,做好立法工作的研究和答复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文件起草规定,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同时,配合完成本部门所涉及的各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部门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冲突,牵头对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清理,未发现我委有违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已将州本级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政策清单公布在单位门户网站。

(二)切实开展守法普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工作。制定印发了《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分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内容,确保全体处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能够有效学习相关法规法规和党内法规。主要领导2次在委党组会议上带头讲法、学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内容。4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和行业内新颁布的部门规章,不断更新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二是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为进一步细化每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委于年初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并于年末及时开展工作总结,确保对总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掌握。做好与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2021年组织与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信用建设法制培训、省发展改革委评价督导业务培训和政府投资管理法治化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了全委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多渠道对民法典开展学习宣传。利用委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等机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变化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水平。四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渠道,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以案释法,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的警示案例等内容,切实做好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相关的以案释法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利用重大节日和活动,将办公大楼的led大屏、宣传栏和办公室走廊作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内容,同时,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和“部门文件”专栏,及时更新宣传国家发展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委制定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

(三)做好依法治州工作。一是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做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之上,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亲自部署和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带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进一步统筹参与到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做到责权统一,要求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权力事项履职,确保责权对等统一,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二是做好招标投标法执行情况治理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序执行。三是做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起草研究工作。根据已印发的《楚雄州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正在征求意见的《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正着手起草《全州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将于年内正式印发实施。

(四)法治建设成效工作有组织保障。一是领导体制得到保障。明确了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成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的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法治建设成效工作,2021年专题听取全委法治政府工作汇报2次,并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向省发展改革委口头报告依法行政工作1次。二是机构队伍得到保障。州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设有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专门从事法制工作,并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2名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州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印发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与众星律师事务所赵云萍律师履行完法律顾问工作合同后,再次与赵云萍律师签约2年,合同期至2022年10月。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做好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加大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力度。建立了楚雄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其办公室人员,并对工作机制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制度内容也进行了逐一明确。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效能评估工作,评估成绩反映出我州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在全省总体排名中上水平。

(五)其他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审批事项“一窗通”和“一网办”制度。州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省、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接受和办理政务服务工作。目前,我委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中共有31项政务服务事项,截至2021年12月23日,共收到26件办理事项,办结率100%,所有事项均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或办事窗口办理,未发现有“体外循环”问题。二是认真做好全委半年和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初,两次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逐一进行完善和整改,确保时刻紧抓全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于2019年7月制定了楚雄州发展改革委“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依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将“三项制度”作为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核心政策,在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学习组等重要会议上,由委分管领导带头领学。

二、存在的不足方面

在2021年的法治建设成效工作中,我委作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法治建设成效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和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科室和人员始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重视,总是以“老把式”和“有经验”自居,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学习不足,重视不够。二是传统和互联网学习两种学习方式结合不够。近年来,在传统的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又开辟了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和学习强国等学习渠道,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还存在着重互联网学习轻传统学习等不足,二者还不能很好的结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

任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的通知》(楚发改办〔2017〕706号),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述法制度。同时,主要负责人每年书写述法报告,进一步做好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2年,州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争不断提高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发展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州发展改革委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二)持续做好“三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工作。在2019年印发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委内干部职工关于“三项制度”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委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委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利用每年的重大节日和活动,依托网络、led显示屏、重要活动场所、重大项目实施地等载体,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对外公示公开我委普法宣传教育目录清单,对照职能职责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得到有力落实,持续提升我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