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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农经〔2022〕190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514号)要求,现将省下达我州农业绿色发展专项(楚雄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楚雄市要严格按照《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下达的建设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变更,须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同意后方可履行调整变更手续。

接此通知后,请楚雄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并经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审批后,方可按公开招标投标组织实施。

二、项目监管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是该项目实施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单位,项目的实施受国家、省、州的直接监管,投资计划下达后要及时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请楚雄市高度重视,《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批复后要尽快开工建设,并尽快支出中央预算内资金。

项目实施由楚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行市级报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严禁下放。项目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按月按时调度

本批项目纳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监管体系进行监管,请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做好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于每月25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确保相关信息与实际进展情况协同一致。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填报竣工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州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在线监测,定期对本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是: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任务,同步建立可持续的工程建后管护运营长效机制,打造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绩效目标表附后)。项目监管单位及日常监管责任人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

1.楚雄州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2. 楚雄州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及基础性绩效指标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