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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市500KV和平变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楚发改能源〔2022〕212号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500KV和平变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禄发改字〔2022〕75号)文件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新增负荷供电及新能源需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供电能力和用电可靠性,促进禄丰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500KV和平变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二、项目名称:500KV和平变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三、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

四、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在500KV和平变扩建2个出线间隔(其中1回至龙佰总降变,另1回预留至双柏方向),同步建设配套继电保护、自动化、电能计量、通信工程等二次设施。本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实施,不涉及新征地。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502万元,项目资金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4个月。

八、节能降耗措施

本工程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电网系统潮流分布合理,电气设备选用环保节能电气设备,可达到较好的节能降耗效果。

九、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