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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文旺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2022年6月15日,楚雄州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意见》相关内容,张文旺州长专题对《意见》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经济发展工作,多次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经济工作进行部署安排。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了“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李克强总理在4、5月间先后3次召开座谈会,分析研判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部署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等工作,并主持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及时出台6个方面33项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5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和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电视电话会议,对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和防风险工作作了具体安排。5月31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住经济8个方面48项政策措施。总体来看,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和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力度空前、范围广泛,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

今年以来,楚雄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先、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大抓营商环境、大抓招商引资,专班推进重要工作、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增强“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狠抓经济发展,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一季度,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2%,高于全省0.9个百分点,实现了平稳开局。1—5月,全州经济延续平稳运行态势,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就业、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市场主体持续增加。但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投资增长后劲不足、消费复苏缓慢、市场主体困难增多,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需要加大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力度,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楚雄州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细化提出10个方面56项贯彻落实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二、《意见》主要内容

(一)财政政策(9项)。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6月30日前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单位0.7%、个人0.3%)的政策1年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州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在内的小微企业(企业主)贷款和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州级部门2022年公用经费按5%的比例压缩,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兜牢兜实县级三保底线,确保2022年国家和省出台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机构正常运转、40项基本民生及时足额保障。

(二)金融政策(4项)。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争全年再贷款余额超过10亿元、再贴现办理有突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激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建立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名单制度,及时推送各金融机构。

(三)扩大有效投资政策(9项)。主要包括: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完善州县两级重大项目储备库,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聚焦国家和省支持方向,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大抓产业投资,加快推动已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确保玉溪至楚雄、永仁至大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新改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小石门大(二)型水库、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九龙甸水库扩建、东河水库扩建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重点水网工程10件以上。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楚雄州“城市大脑”、楚雄市数字乡村试点、“数字恐龙谷”等项目,新建5G基站1800个,加快5G创新应用,提升物联网接入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争取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项目落地实施。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健全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专班推进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的要素保障工作,破除制约项目落地难的瓶颈。

(四)促进消费复苏政策(3项)。主要包括: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落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楚雄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等措施。抓紧完成烂尾楼清理整治,坚决遏制新增烂尾楼。积极培育和引进优质平台企业,依法加强平台经济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五)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项)。主要包括:落实好常年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和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确保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推进3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年内新开工新能源装机500万千瓦,投产200万千瓦以上;依法依规加快保留煤矿手续办理,支持试运转煤矿尽快办理完善生产手续早日投产达产,推动停工停产煤矿恢复生产;优化执行新能源电力价格形成机制,配合做好西电东送工作,建立云电送粤“点对网”和“网对网”送电统筹机制,完成云电送粤、云电送桂框架协议送电任务;加快在建成品油库项目建设,提高石油储备能力。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10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房屋资金、水电费、担保费、防疫支出等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社保补贴;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其中,2022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减免6个月,其他县市减免3个月;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争取省级财政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产业,全产业链打造绿色钛、绿色钒钛、绿色铜产业集群和“风光水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高质量建设全省绿色融合发展示范区;大绿色硅光伏产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硅光伏产业建设;加大重点行业专项资金向数字经济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力度,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旅游业纾困系列帮扶措施,推动“楚雄人游楚雄”,促进旅游业复苏提质;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建立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全省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等异地免费核酸检测相关政策。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冷链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物流集散中心和物流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七)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5项)。加大送政策进企业力度,开展“一企一策”联系服务,推动政策落实到“最后零公里”;深化行政审批提速改革,政府投资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加强市场主体培育,重点培养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隐形冠军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外资外贸稳定发展。

(八)保就业政策(6项)。主要包括:加大投入力度保就业,2022年统筹安排就业资金2.3亿元、财政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000万元、筹集失业保险基金900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53亿元,切实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楚雄州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并按政策规定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落实相关待遇;实施企业稳岗支持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支持创业带就业,对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按照规定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九)保基本民生政策(2项)。主要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实施人均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做好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

(十)保障措施(3项)。主要包括:压实县市和州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合力攻坚、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及时兑现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稳住经济大盘。强化督查问效,建立完善常态化督查问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政策落实的主要考虑

(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县市和行业部门的工作责任,细化各行业、各领域的配套政策,真正把助企纾困、稳住预期、稳住大盘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合力攻坚、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顶格执行好各项政策措施。把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全力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真落实好留抵退税、援企稳岗、助企纾困等各项政策措施,让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国家政策福利,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三)强化督查问效确保政策落地。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建立完善常态化督查问效工作机制,把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列入楚雄州重点督查事项,组建工作专班对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动楚雄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

图解:图解《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