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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22〕9号


楚雄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给予审批〈楚雄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楚市发改请〔2022〕5号、项目代码:2112-532301-04-01-670415)收悉。我委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项目基本达到可研报告阶段规范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楚雄市位于长江上游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流域,龙川江流域不仅是楚雄市及相邻地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来源地,经多年的发展,龙川江流域已成为了饮用、调洪、灌溉等多功能水域区,在楚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流域区城市的日益扩张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流域区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治理,楚雄市将在楚雄市吕合、紫溪、东瓜、苍岭4个乡镇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兼顾农田污染、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统筹种养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楚雄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以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非常必要。

二、治理方案的选择

(一)生活污水治理。同意在紫甸河、龙川江、河前小河流域选择人口密集,对生态环境影响威胁较大的村庄10个,采用“三格化粪池+太阳能一体化净化槽净水设备”模式,有效降低畜禽粪污和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污染。农户畜禽固体粪污堆捂发酵后还田处理、养殖场所产生的用于统一收集加工有机肥。

(二)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同意在楚雄市吕合、紫溪、东瓜、苍岭4个乡镇,选择部分村庄规模较大、人口规模较多、垃圾产生量大且污染较严重的村庄,设置高温气化垃圾焚烧炉,在重点污染区域村庄实施生活生产垃圾焚烧,减少白色污染和随意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三)农田径流废水治理。基本同意在紫甸河、龙川江、河前小河流域与农业集中的蔬菜种植区域,采取“生态拦截沟+人工湿地”的工程设施建设,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四)化肥减量增效。基本同意在紫甸河、龙川江、河前小河流域主要农作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推广水肥一体化示范,以喷灌及智能控制系统为硬件设施的水肥一体化智能系统,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有效减少农业化肥施用量。

(五)绿色防控及农药减量。基本同意以紫甸河、龙川江、河前小河流域重点区域为主,集成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安全用药等农药减量技术。

(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基本同意选择吕合、紫溪、东瓜、苍岭4个乡镇部分地块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制定和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

(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本同意在吕合、紫溪、东瓜、苍岭4个乡镇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为主,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八)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基本同意在吕合、紫溪、东瓜、苍岭4个乡镇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攻坚战,力争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残膜拾净率达到92%以上。

(九)有机肥厂项目建设。基本同意吕合、紫溪、东瓜、苍岭4个乡镇选择合适的用地建设2个有机肥厂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生产线,对周边农户畜禽粪污和秸秆等固体废弃物进行收购、集中处理、利用。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格化粪池500个及安装500套太阳能一体化净化槽净水设备。

(二)100台高温气化垃圾焚烧炉设备。

(三)建设人工湿地4个,每个构筑物占地面积约为120m2至150m2

(四)实施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6000亩,水肥一体化示范1000亩;

(五)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油菜示范样板750亩(吕合镇600亩、东瓜镇150亩)。

(六)实施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植保绿色防控10000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000亩。

(七)实施收贮利用农作物秸秆12000吨,废旧农膜回收量达到250吨左右。

(八)建设2个有机肥厂。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审定估算总投资833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134万元,企业自筹和地方配套资金4200万元。

五、项目总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六、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招标投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施工质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发挥效益。

七、下阶段需完善的内容。

进一步查明项目区农业面源污染的状况;复核工程量和治理范围;在确保工程维持正常运行和管理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各工程的治理措施与方案,降低工程投资和后期运行成本。

八、接文后,请抓紧做好《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严格遵守《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概算投资不可突破可研估算,投资变更不得超过可研估算的10%,如超过须报我委重新审批《可研报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