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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政协楚雄州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答复
楚发改办〔2022〕400号


王清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将符合现行相关政策做为重要前提的提案》,已交州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会审会商机制工作建议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楚雄州州县市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对申报政府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可研审查批复工作,2021年全州发改部门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在州级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全力以赴向上争取预算内资金,2021年全年争取13.66亿元预算内资金。2022年1-8月全州共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8.95亿元,争取到2022年两批次专项债券46.2亿元,通过国家发改委反馈进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银行信贷备选项目清单共6个,总投资63.68亿元,基金金额6.37亿元。尽管我州今年在向上资金争取上取得了突破,但和曲靖、红河等州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存在项目前期工作不实,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一方面是州县两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有限,加之对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政策和专债政策学习不透不深,在项目前期工作中缺乏前瞻性,主动提前策划包装项目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前期工作推进滞后,部分项目在建设资金到位后仍无法开工形成实物投资量。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不断完善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机制。2022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我州成立了楚雄州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专班牵头领衔领导由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陈锐担任,专班组长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文担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落实相关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当前,我们按照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成立了楚雄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百日攻坚大会战工作专班,用100天左右时间着力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备选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及州级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破解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难题,通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百日攻坚大会战”,我们将总结提炼有效的工作方法和举措,固化形成一套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的常态机制,提高服务保障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不断完善出台相关项目申报标准程序和标准指南。为做好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争取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定期对中央预算内项目和省预算内项目申报政策进行汇总,及时形成《投资项目申报指南》印发至州级相关部门和10县市,2020年为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又编印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指南》。结合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专项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及时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2022年版)》转发到10县市和州级行业部门,请10县市和州级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尽快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的项目。下步,对进入省发改委的项目清单,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到申报项目一线,具体对项目申报要素情况逐一进行审核,确保项目资金到位后即可推进实施。

(三)严格执行项目前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多方面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投资项目科学决策、依法依规,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加强项目选址论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项目选址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安全控制区等管控要求,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不可避让的线性工程项目应按要求充分论证后履行相关程序。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要求。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统筹考虑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严格落实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提升项目落地转化率。项目的落地性是衡量项目策划好坏的重要标准,它直接影响着项目的开发建设与后续运营。一个项目能否顺利落地受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个性的也有共性的,我们要对土地、环境、能源、财力等项目支撑性要素和约束性因素进行详细分析,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做到科学决策投资项目、完善项目前期、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确保项目能够落地实施。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