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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州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州“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州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城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的一年是楚雄发展改革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发展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级各部门、各县市的全力支持下,全州发展改革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担当尽责、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全力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州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1.稳增长工作有力有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牵头拟定了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和工作思路建议,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了稳增长30条政策措施、季度稳增长工作方案、抓项目增投资等专项行动方案,形成了稳增长的强大政策支撑。认真执行经济运行“五个主题”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与州级各部门和各县市的良性互动,统筹抓好经济安全和发展工作,筹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暨稳增长调度会议21次,发出预警通报11期,全州经济总体上保持平稳健康运行的良好态势。2021年全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08.12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居全省第2位。

2.项目投资工作成效显著。认真履行投资主管部门职责,严格落实“构二破三”、“调二提三”抓项目稳投资工作机制,发布《每周工作动态》47期、《每月工作要情》11期、《工作简报》20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调度会12场次,组织项目集中会审11场次,对139个项目进行磋商审查。谋划提出2021年年度支撑项目4655个、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400个,编制上报“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94个,集中开工5批1758个重大项目。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亿元,楚雄民用机场项目《预可研》顺利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楚雄市东南绕城、元大、姚南、牟元高速公路项目《工可》经省批复,楚景、大攀项目《工可》省已组织审查待批复。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14.1亿元、地方专债资金64.05亿元。组建10个稳增长促投资指导服务组,深入部门、县市、企业和项目一线开展常态化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抓项目增投资工作督查7批次,交办问题65件,形成《督查报告》8份。2021年全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6.68亿元,同比增长16.4%,增速居全省第3位。

3.重大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州“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印发实施,科学、合理提出“十四五”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确定了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40个重点专项规划正在组织报审发布工作,我委牵头编制了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产业体系、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发展等重点专项规划。完成乡村振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筹备召开了“回眸‘十三五’、奋进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宣传“十三五”发展成就和“十四五”发展蓝图。10县市与州级同步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州发展“一盘棋”推动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4.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高质量完成产业发展布局研究,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完成德钢公司转型升级改造钒钛金属产业园(一期)项目备案,云南石化产业园项目有序推进。统筹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总装机203万千瓦7个光伏基地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16个金沙江下游基地首批项目和4个“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有序推进,楚雄市、禄丰市、双柏县列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新能源装机达217.2万千瓦,居全省前列,绿色能源+产业实现产值465.62亿元,增长30%。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突破,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获得评定。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双创活动周”,辐射人群达3万余人次。制定实施2021年服务业专项行动方案,滇中大商汇、中农联·农产品交易博览中心等一批项目建成投运,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大姚县冷链物流园已开工建设,2021年全州商贸物流业增加值达167亿元,增长17%,新兴服务业增加值达135.8亿元,增长10.2%。

5.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有温度。争取到社会领域项目26个、资金15.7亿元,武定县中医医院、双柏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大姚县人民医院新区、牟定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快实施。5个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7个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牟定县中西医结合诊疗康复中心、武定县老年护理院等项目共获得1.26亿元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制定了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稳妥推进城市供排水、生活垃圾处理、农业水价、电力市场价格等综合改革。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672件,认定金额7201.86万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全社会用电量达70.53亿千瓦时,增长9.12%,管道天然气利用达6582.8万立方米,增长30.9%,工程煤产量42.8万吨。

6.粮食安全物资储备稳步发展。制定实施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健全粮食安全分级责任体系,粮食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州粮食播种面积达368.45万亩,粮食产量127.2万吨,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指标。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8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州粮食储备库和禄丰市粮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地方储备粮规模达5420万公斤,成品粮储备430万公斤。认真配合完成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和审计工作,以问题整改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州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86个,完成整改269个,整改完成率达94.06%。应急物资储备充实、规范,圆满完成漾濞县“5·21”地震、双柏县“6·10”地震救灾物资紧急调运工作,为应急救灾提供坚强保障。

7.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有效巩固。扎实开展钢铁行业去产能“回头看”工作,顺利完成省下达粗钢压产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全州共降费1765.18万元。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召开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2次,清单化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牵头拟定了贯彻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工作和改革举措、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机制、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改革措施文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完成省2020年度营商环境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2021年综合考评为“好”等次。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开展“水、电、气、物流、信用承诺”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提升专项行动,18家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信息数据650万余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8.生态环保领域和推长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保护各项工作。制定出台《楚雄州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等文件,能耗双控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取得实效,完成“两高”项目摸底排查并实施项目动态清单管理,省反馈的2个违规项目和16个存在问题的“两高”存量项目已完成整改,全年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1个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项目获得134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3个城镇两污项目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9500万元支持。协调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工作,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等决策部署,2020年云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我州的2个问题整改已全面完成,2021年度我州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综合考评中总分排名全省第1位。

9.区域协调和县域经济实现突破。研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24个、总投资5545.53万元,促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完成全州生产力空间布局、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接轨昆明承接滇西等重大课题研究,完成《楚攀区域合作协议》研究起草工作,区域互动合作面进一步拓展。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争取到农林水领域资金18.9亿元,永仁直苴水库、楚雄白衣河水库、武定大板桥水库、禄丰响水河水库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争取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2.48亿元,3个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专债资金支持,禄丰成功撤县设市,禄丰市、双柏县被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黑井古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特色小镇”,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分类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新增元谋、南华2个GDP百亿级县,GDP总量超过百亿元的县市达到6个。

10.推动省委省政府支持事项落实落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组建工作专班,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的筹备工作。制定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重大建设项目、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事项3个任务清单,共梳理工作任务事项341项,明确了部门工作责任,清单化推进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的落实工作。截至目前,341个事项已办结283项,加快推进58项。

11.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召开党组会议2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0次,确保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动员发改系统全员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举办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2次,高质量完成州委巡回指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开新局作贡献”、“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系列实践活动,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860余人次,为群众办实事500余件。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积极配合完成州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6项主责指标、11项年度考核指标、争做2项标杆、追赶3个标兵均能够圆满实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29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州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利用外资与经济合作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产和财务管理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经济贸易和消费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能源协调管理科、油气科、电力和新能源科、煤炭科、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粮食储备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物资储备科、人事教育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及州委财经办秘书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5人。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 3,20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9.6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95万元,占总收入的0.03%。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92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474.04万元,主要是机场建设和救灾物资仓库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具体为:行政运行 1,504.65万元,同比增加72.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含2010402、2130302,下同)642.42万元,同比减少220.96万元;物价管理0.00万元,同比减少12.73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9.36万元,同比增加9.36万元;招商引资0.49万元,同比减少1.94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47.67万元,同比增加87.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62万元,同比增加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78万元,同比增加18.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3.31万元,同比减少47.2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0万元,同比增加2.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77万元,同比增加45.76万元;机场建设 274.05万元,同比减少916.21万元;住房公积金 96.58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万元;仓库建设0.00万元,同比减少540.24万元;应急救援11.53万元,同比增加4.34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9.99万元,同比增加29.99万元。其他收入0.95万元,同比减少449.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上级拨入粮食及物价工作经费转入其他收入0.95万元,同比减少19.03万元,二是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财政专户实拨资金0.00万元,同比减少4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3,43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2.72万元,占总支出的64.99%;项目支出1,202.84万元,占总支出的35.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总与上年相比减少1,279.23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3.30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505.60万元,同比增加53.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0万元,同比减少62.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 347.67万元,同比增加87.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62万元,同比增加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78万元,同比增加18.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3.31万元,同比减少47.2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0万元,同比增加2.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77万元,同比增加45.76万元;住房公积金96.58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72.53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2.43万元,同比减少158.96万元;物价管理0.00万元,同比减少12.73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36万元,同比增加9.36万元;招商引资0.49万元,同比减少1.94万元;机场建设274.05万元,同比减少916.21万元;仓库建设0.00万元,同比减少561.40万元;设施建设235.00万元,同比增加235.00万元;应急救援11.53万元,同比增加4.34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9.99万元,同比增加29.9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2.72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3.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人员增减变化(2021年调入4人、新录用6人,调出1人,退休5人,离休病故2人,退休病故4人,在职人员净增加4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1,689.69万元,同比增加112.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5.44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津贴补贴484.43万元,同比增加4.20万元;奖金412.04万元,同比增加84.60万元;绩效工资9.56万元,同比增加2.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1.11万元,同比增加2.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78万元,同比增加18.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64万元,同比增加4.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77万元,同比增加0.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35万元,同比减少6.11万元;住房公积金96.58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二是2021年离退休人员病故6人,同比增加3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2.55万元,同比增加87.95万元,主要是丧葬抚恤费同比增加。其中离休费61.77万元,同比减少9.14万元;退休费138.26万元,同比增加1.78万元;抚恤金128.19万元,同比增加93.64万元;生活补助14.27万元,同比增加1.68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三是压减部分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20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46万元,除手续费、水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外,其他费用同比都有所减少。具体为:办公费16.39万元,同比减少3.38万元;印刷费0.00万元,同比减少2.38万元;咨询费1.20万元,同比减少3.80万元;手续费0.43,同比增加0.20万元;水费1.26万元,同比增加0.96万元;电费0.02万元,同比减少0.30万元;邮电费6.38万元,同比减少10.13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同比减少16.65万元;差旅费21.64万元,同比减少8.92万元;维修(护)费4.24万元,同比增加3.74万元;会议费1.51万元,同比减少6.45万元;培训费1.07万元,同比增加1.02万元;公务接待费3.30万元,同比增加2.66万元;劳务费12.93万元,同比减少18.59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同比减少16.91万元;工会经费15.50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2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41万元,同比减少9.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万元,同比减少18.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及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2,032.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2%,人均12.3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人均2.2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2.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2.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前期费同比减少916.2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同比减少540.24万元,楚雄州“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编制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同比减少158.96万元;设施建设同比增加235.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完成楚雄州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研究,支出5.00万元;2.完成楚雄州抓项目稳投资各项工作,支出36.15万元;3.完成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工作,支出75.26万元;4.完成中青年人才招引工作,支出3.3万元;5.完成楚雄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支出13.25万元;6.完成滇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编制工作,支付尾款5.50万元;7.完成省委省政府楚雄州现场办公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支出9.70万元;8.支付2021年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及驻点招商工作经费0.56万元;9.拨付2021年第三批“彝乡英才”培养工程项目经费165.00万元;10.完成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支付尾款3.00万元;11.完成楚雄州“十四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工作,支出10.00万元;12.完成楚雄州“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编制工作,支付尾款45.02万元;13.完成楚雄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支付10.00万元;14.完成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及信用楚雄网站运行维护工作,支出11.88万元;15.完成楚雄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支付50.28万元;16.完成2020年度烟草打假打私工作,支出7.86万元;17.支付2021年全省选调生补助经费1.50万元;18.完成2020年招商引资专项工作,支付0.49万元;19.完成滇中引水办各项工作,支出19.18万元;20.完成楚雄民用机场建设前期年度工作,支出274.05万元;21.支付楚雄州民政局转入财政专户实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资金235.00万元;22.完成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工作,支出11.53万元。23.完成救灾物资采购,支出29.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3%。与上年相比减少1,474.04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231.78万元,同比增加112.3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2,03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人数同比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和丧葬抚恤费同比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19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

2.项目支出财政拨款96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6.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前期费同比减少916.21万元,仓库建设费同比减少540.24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1%。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04.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23.25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36万元,招商引资0.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7.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3.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5.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18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滇中引水办办公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7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其中机场建设274.05万元,主要用于楚雄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6.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其中应急救援支出11.53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9.99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维修维护、物业管理和救灾物资搬运以及救灾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预算的9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73.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发展改革委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预算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33万元,增长3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上升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7万元,增长160.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各种检查较多,接待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车辆老旧,修理费同比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2万元,占62.84%;公务接待费支出3.68万元,占37.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抓项目稳投资稳增长督查、易地扶贫搬迁、“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物价管理、能源和粮食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其中:

(1)国内接待费支出3.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楚雄州现场办公会前调研、国家发改委与世界经济论坛跨国企业代表调研、煤矿安全生产交叉互检、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实地排查、以工代赈项目交叉检查、“两高”项目联合督导核查、综合督查、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工作调研、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交叉检查以及县级政府来楚对接工作、外地州赴楚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相应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17万元 、咨询费1.20万元、手续费0.42万元、水费1.26万元、电费0.02万元、邮电费6.38万元、差旅费21.64万元、维修(护)费4.24万元、会议费1.03万元、培训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3.30万元、劳务费12.69万元、工会经费15.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2,665.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65万元,固定资产701.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96.40万元,无形资产39.24万元,其他资产30.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8.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3.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1.4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65.40

297.65

701.35

465.24

0

0

236.11

0

1596.40

39.24

30.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7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四、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五、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六、设施建设:反映粮食和储备部门仓库库房、铁路专用线、安防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武警民兵支出。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