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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的通知
楚发改党办〔2022〕4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楚雄州“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楚才组〔2022〕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名额

全州国有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拥有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来楚创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已纳入“彝乡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人选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2022年计划选拔培养10名“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

(二)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技术研发及产业创新的工作平台,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领衔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

除基本条件外,选拔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州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部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主持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在楚主持产业技术研究项目,其研究项目技术路线明确、研究方向符合我州产业发展需要并已具备一定的成熟度、研究成果预期具有较大的转化潜力和较强的产业带动引领作用。

(二)作为1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含职务发明创造主要完成者,专利权属单位所有的)或重要工程技术类作品的作者(含职务作品署名权享有者,著作权属单位所有的),其专利或作品的技术水平国内省内州内领先、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携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来楚创业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需已在我州注册企业,已完成项目前期开发,拥有创业项目核心技术(产品)的专利权或著作权,拥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的部分资金。

(三)作为楚雄州重点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或规模相当的其它重大项目)的项目团队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企业技术攻关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在工程项目设计与实施或产业技术(设备)引进、消化、集成过程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或为企业实现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工艺提升等发挥重大作用。

(四)掌握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产业技术、对产业和市场发展趋向有较高敏锐度,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在推进我州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影响面较为广泛。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填写《楚雄州“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县市发改部门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单位推荐。县市发改部门和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选拔范围与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择优向州发展改革委推荐。

(三)专家评议。由州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择优选拔。州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经评审产生的人选进行考察了解,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五)报审认定。州发展改革委根据综合情况,择优提出人选名单。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州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下发文件。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人)可从州政府网站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书附件材料,按要求填报。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核实上报的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请各申报单位(人)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整理成套报送县市发改局或行业主管部门。请各县市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22年11月15日前推送至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办公室(318室)。

(四)未尽事宜,请参看《楚雄州“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联系人:杜丽丽 联系电话:0878-3369092、3369131

邮 箱:cxfgwrsk@163.com

附 件:

1.楚雄州“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2.楚雄州“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书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