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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楚雄市城市供排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1年第45号),州发展改革委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于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30日依法对楚雄市城市供排水成本进行了监审。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成本信息公开行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楚雄市城市供排水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和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的2019年-2021年供水定价总成本、单位售水定价成本和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

二、成本监审程序

1、监审立项;2、启动监审;3、初审上报资料;4、实地审核;5、集体审议;6、意见告知;7、经营者意见;8、异议答复;9、出具报告;10、立卷归档。

三、成本监审结论

州发展改革委依据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和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2019年-2021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按照《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核减成本费用总额为424.17万元。其中,核减城市供水223.12万元,核减污水处理201.05万元,

经审核,楚雄市2019年-2021年城镇供水单位售水定价成本为3.24元/m³(加权平均),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为36048万元。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为1.16元/m³。其中: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核定年供水总量3689.75万m³、定价总成本为8891.42万元,单位售水定价成本为3.31元/m³;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为35672.95万元。

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2019年-2021年核定年供水总量271.89万m³、定价总成本为716.22万元,单位售水定价成本为2.63元/m³;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为375.05万元。

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核定年污水处理总量4871.33万m³、定价总成本为5627.67万元,单位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为1.16元/m³。

四、公示意见反馈

诚请社会各界可在2022年12月15日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示期间),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楚雄州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8-3123138 电子邮箱:cxzfgwsfk@163.com

成本调查监审机构负责人:陈晓明

监审人员:王家贵、张琳、武静、胡馨月、张安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