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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合理安排抽查计划

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本年度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于行使层级为州级的抽查计划事项,要统筹安排好实施抽查的时间,避免年底突击抽查检查,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对于“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抽查”等行使层级为省级,但分派至县市的抽查计划事项,要指导好县市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确因上级安排、监督需要的,可适时增加或调整年度抽查计划。

二、周密组织抽查实施

要按照“一计划一方案”工作要求,在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前,制定好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并将抽查工作方案公示公开。对于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分派至州、县市的抽查事项,州、县市无需再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只需按照省级要求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请于2023年11月1日前实施完成,11月30日前将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系统。

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将不定期与省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做好工作对接,确保完成我委2023年度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计划工作任务。

附件:

1.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户数

任务时间

检查

方式

制定依据

实施检查层级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招投标活动

对州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抽查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022年度州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20%;

2023年11月1日前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核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

州、县市按监管职责自行抽取检查对象

2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单位

2022年州级节能审查项目的50%

2023年11月1日前

现场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3.《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州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附件2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任务时间

抽查比例/户数

检查方式

实施检查层级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工程咨询单位

2023年11月1日前

1户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州级按照省级提供的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