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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楚发改能源〔2023〕70号

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转报<楚雄高新区盛彝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核准报告>的请示》(楚高经发请〔2023〕5号)文件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楚雄高新区桃园工业园区建设,保障工业园区及企业生产电力安全稳定有序供应,确保滇中有色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如期达产增效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意建设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

二、项目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外部供电工程。

三、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楚雄高新区盛彝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滇中有色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配套新建110kV总降变1座,总降变以2回线路π接现有的冶炼厂T接谢家河变~沙沟变得110kV线路,其中π接点至滇中有色金属总降变(谢家河变和沙沟变侧)新建线路长约0.3km、导线截面按185mm²考虑π接点至滇中有色金属总降变(冶炼厂变侧)新建电缆长约0.15km、导线截面按240mm²考虑;同时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苍岭变母线,新建线路长度约20km,导线截面按240mm²考虑。最终形成滇中有色金属新建总降变1回接苍岭变1回T接谢沙冶线。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楚雄高新区盛彝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负责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请你单位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七、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楚雄州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