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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楚发改价格〔2023〕2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州卫生健康委:

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部署和目录清单“适时动态调整”的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对2021年发布的《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责,切实做好《目录清单》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目录清单》内的定价项目,要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管细、管好、管到位,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准确阐述价格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目录清单》是政府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依据,将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适时动态调整。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