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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木兰高原粳稻育种创新中心试验田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23〕325号


楚雄州农业科学院:

报来《关于云南木兰高原粳稻育种创新中心试验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的请示》(楚农院请〔2023〕7号,项目代码:2306-532300-04-05-300780)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认为该项目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规程、规范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建设粳稻育种创新中心试验田,是保障国家及省粮食安全产业技术体系及各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正常开展的基础,为推动楚雄州现代种业发展,进一步打响“楚粳”水稻良种品牌,加快形成楚雄州“一区两园多基地”现代种业发展布局,为支撑高原粮仓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贡献楚雄力量。高标准地建设和管理粳稻育种创新中心实验田,必将极大地改善楚雄州农业科学院试验田的基本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试验示范田的科研能力;充分发挥试验示范基地核心示范区辐射、以示范促推广,实现科研、示范、科技推广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提升,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项目是可行且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与布局

基本同意项目的选址与要素保障分析。项目区选址符合相关选址原则,所在地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朵基村委会木兰村,S214省道旁,项目用地合法,整个园区项目区范围183.27亩,本次试验田改造面积106.77亩(含附属设施及温室大棚改造面积)。园区对外道路通达可辐射整个滇中地区,生产用水为项目区北部河前小河提灌,后期可利用朵基水库预留放水口接管道引水至项目,作为补充水源。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土地改造总规模106.77亩,水田实验田改造面积69.3亩,旱地试验田改造5.2亩,温室大棚改造20亩,附属设施12.27亩,水稻育种智能温室建设3座。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面积6.09h㎡。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降解池1个,面积1318㎡;架设引(饮)水管道DN50-200镀锌钢管各1条,合计1490m;新建农渠(沟)13条,总长2559m。

3、田间道路:新建田间混凝土道路7条,总长1433m;浆砌石挡墙1条,长200m。

4、农业附属设施:新建防护围墙674m及其它附属设施。

5、提质改造温室大棚等,新建园区导视系统工程。

项目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原则、方法、费率标准基础单价基本合理。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18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万元,不可预见费53万元。

资金筹措意见:州级财政拨款1000万元,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下步工作

进一步核实项目建设征占地工程量,建设占用耕地及林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才能开工建设。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