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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23〕359号


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审批楚雄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楚民请〔2023〕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州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会对《楚雄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楚雄州救助管理站于1997年建成投入使用,现有床位130张,业务用房2344.76平方米。承担着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服务、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昆明至滇西七州市及四川省救助中转和护送任务、生活无着精神病人管护和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等工作任务,2017年至2019年年平均救助量为4325人次,2020年至2022年年平均救助量为2091人次,2023年1-8月救助量为1452人次。为解决州救助管理站业务用房不足、功能不完善、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另行选址建设满足新形势下救助管理工作的救助管理站。因此,建设楚雄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十分必要。

二、原则同意楚雄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三、项目名称。楚雄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532300-04-01-590369)。

四、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建设性质为搬迁新建。建设地点为楚雄市鹿城镇万家坝社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14.5亩,设置床位199张,总建筑面积63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受助人员用房、管理用房、工作人员生活用房、附属用房、室外辅助配套工程、必要设施设备购置等。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州级财政筹措解决。

七、建设时限。22个月。

八、招投标方案。本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在项目筹建过程中,若项目资金来源发生重大变化,该批复文件作废,按程序重新报批。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勘察设计等工作,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本批复自动失效。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