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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2023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楚发改社会〔2023〕3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族宗教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机关事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

为抓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楚政办函〔2023〕58号)的贯彻落实,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3〕860号)要求,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2023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项重点任务2023年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加强协作,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州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3369080,电子邮箱:yghy3293@126.com)。

 

州发展改革委 州教育体育局 州民政局

州司法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卫生健康委 州退役军人局

州医疗保障局 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0月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