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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普龙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等4个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能源〔2023〕506号


双柏县、武定县、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农网中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经研究,决定撤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普龙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楚发改能源〔2022〕152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白路变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楚发改能源〔2022〕151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龙街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楚发改能源〔2022〕343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南山坝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楚发改能源〔2023〕147号)等4个文件。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