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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农经〔2024〕87号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批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请示》(禄发改农字〔2024〕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79号),我委组织专家对《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报告》基本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政策法规,基本达到可研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程、规范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罗申河水库位于禄丰市妥安乡罗申村委会中罗申村旁边,罗申河属金沙江水系龙川江一级支流,水库建设任务是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集镇和农村人畜生活供水的中型水库工程。罗申河水库坝型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高68.3m,水库总库容1847.3万m3。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禄丰市妥安乡、黑井镇2乡镇、13个村委会和48个村民小组。《规划报告》基本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政策法规及规程规范,原则同意《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核通过的《规划报告》作为下阶段开展移民工作的依据。下阶段要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方案,切实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和实物成果

基本同意罗申河水库回水计算成果和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建设征地总面积2986.57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面积1660.97亩,临时占用土地面积为1325.60亩。其中耕地1621.45亩(水田750.20亩,旱地871.25亩),园地48.96亩,林地988.10亩,草地87.81亩,住宅用地34.49亩(农村宅基地),交通运输用地147.8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90亩。

基准年涉及搬迁人口147人,拆迁房屋面积为14275.63m²,涉其附属建筑物等。

涉及专业项目有乡村公路3.5km,小型桥涵3座,输变电设施12.4km,通信线路2.11km,涉及1个农村小型专项设施。建设征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和国家级公益林,不涉及生态红线。

三、移民安置规划

(一)基本同意设计基准年生产安置人口382人,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385人。设计基准年搬迁安置人口147人,规划设计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148人。

(二)基本同意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案和搬迁安置规划方案。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385人,规划生产安置采用自行安置方案,移民通过自行流转耕地来恢复生产。规划设计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148人,采取分散安置的搬迁安置方案。下步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安置方案并经征求农村移民意愿和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后,由禄丰市人民政府进行书面确认。

(三)基本同意分散安置点的规划设计方案,安置地点为原鸿 福田页岩砖厂,占地17.61亩。基本同意本阶段安置点建设费用参照邻近工程按照人均基础设施投资5.29万元/人进行估算。下阶段应在进一步征求农村移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分散安置点的设计进行优化。

四、补偿标准和工程投资估算

(一)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基本同意价格水平与主体枢纽工程一致。

(二)罗申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静态总投资20106万元。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