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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眼“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目标任务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不断健全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落实州级要求。准确把握《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的政策取向、政策意图和推进节奏,坚持底线思维,以全面落实州级标准为前提,紧密结合我州实际,从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需优先和重点保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着手,全面承接和完成好各项任务。

(二)坚持尽力而行、量力而为。既要明确政府兜底保障的标准与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能低于州级标准;又要量力而行,兼顾财政承受能力,不设定过高民生标准,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作过高承诺,有效防范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

(三)创新机制便民利民。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一站式”办理,提高经办机构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使群众能够便捷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民生保障的底线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保障标准的常态化动态调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及时组织研究部署,细化服务流程,确保广泛动员,扎实推进,做到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坚决落实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经费,相关收支缺口除部分资本性支出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安排外,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具体支出责任随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予以相应调整。各地财政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完整、规范、合理编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拨付,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

(三)强化服务能力保障。各地要对照《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强化底线思维,加强供给能力,不折不扣落实服务事项,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一是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二是按照确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保障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鼓励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着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队伍。

(四)全面推进公开共享。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标准监督实施、维护自身权益。要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和评估,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细化责任抓落实。公共服务支出情况已作为各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各地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服务项目逐条落地落实”的原则,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大任务,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实施监测预警。

附件: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