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4-0628008
- 公开目录:2024年
- 发布日期:2024-06-28
- 发文字号:楚发改函〔2024〕28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李家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天然气计划用气和价格过高给予协调的建议》(第21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第211号建议后,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查阅了有关政策依据,到楚雄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华润”)、楚雄中石油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昆仑”)调查了解,并要求供气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计划用气的问题;二是关于天然气价格问题。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由于我国天然气严重依赖国际市场,受全球需求增长、生产能力不足、地缘政治和俄乌冲突等的影响,导致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并高位运行。
(一)计划用气是上游气源企业的要求。报送年度、月度用气计划是上游气源企业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逐级要求,并严格进行偏差结算和超合同气量结算,最终在月度气费结算时收取。收取规则如下:偏差结算金额=(计划用气量×96%-实际用气量)×气价×30%;超合同气量金额=(实际用气量-批复计划用气量)×(当月网上交易成交价的1.3倍)。
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楚雄昆仑实行偏差结算和超合同气量结算,导致楚雄华润公司产生500余万元的损失。为避免再次出现因用气计划不准确造成偏差结算及超合同气款损失,2023年5月,楚雄华润要求日用气量大于300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户报送年度、月度用气计划,并编制楚雄华润的年度用气计划向楚雄昆仑申请天然气用气量指标,按双方签订的供用气合同执行偏差结算和超合同气款。2023年楚雄华润对工业企业执行的“偏差结算和超合同气量结算”政策均低于楚雄昆仑对楚雄华润的执行标准。楚雄华润“偏差结算和超合同气量结算”政策详情如下:偏差结算金额=(计划用气量×95%-实际用气量)×气价×30%;超合同气量金额=(实际用气量-批复计划用气量)×(多方筹措采购最低价的气源成本+0.5元/立方米)。针对偏差结算情况,楚雄华润偏差结算政策“气量浮动率为95%”,比楚雄昆仑偏差结算政策“气量浮动率为96%”优惠了1%。针对超合同气量价格情况,楚雄华润超合同气量价格比楚雄昆仑超合同气量价格更低(线上成交价的1.3倍远高于同期LNG液化天然气的价格)。
(二)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有政策依据。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699号)规定,当非居民用气上游在联动周期内气源综合加权采购变动幅度较基准门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8%情况时,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将启动对非居民用气终端价格进行疏导和联动调整,并对偏差进行校核修正。2023年,州发展改革委两次核定的非居民天然气联动价格(已含偏差修正值),楚雄市4-10月(非采暖季)每立方米为3.37元,11月至2024年3月(采暖季)为3.44元。
另外,超合同气量属于市场化采购气量,价格由供需双方确定,根据天然气购销合同按照线上成交价的1.3倍进行结算,2022年初线上成交量的1.3倍价格高达12元/立方米,因此,对于超合同气量,楚雄华润采用价格最低的LNG进行供应,2023年LNG最高采购价为4.2元/立方米,导致终端价格为4.7元/立方米。2023年9月,盘龙云海药业申请增加2万立方米超合同气量,楚雄华润通过多方筹措采购低价的LNG气源,最终结算价格为3.35元/立方米,比政府联动价格3.37元还要低0.02元。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计划用气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计划用气制度涉及全省、全国,州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汇报;同时,责成楚雄华润做好服务工作,要求楚雄华润深入用气企业了解生产用气的有关情况,专业指导、帮助用气企业做好年度、月度用气计划,使计划用气尽量符合用气企业实际,减少计划外用气量,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二是关于天然气价格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新出台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63号)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将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健全价格信息公开机制、严控采购成本,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州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把好审核关,合理确定天然气联动价格。目前州发展改革委已启动新一轮核定配气价格并按期校核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对不合理的配气价格重新核定,清理规范供气环节收费,防止层层不合理加价,切实减轻企业用气负担,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州发展改革委价格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今后给我们价格工作和价格改革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武 336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