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5-0313006
-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3-1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等规定,我委于2024年3月30日至8月30日对楚雄州8县市10家燃气企业管道天然气配气成本进行了现场监审,核定了楚雄州管道天然气配气成本。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云价成[2018]99号)的要求,现将楚雄州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结论公示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成本监审是对楚雄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双柏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0家天然气配气成本进行审核,为合理制定配气价格提供依据。
二、成本监审程序
1、监审立项;2、启动监审;3、初审上报资料;4、实地审核;5、集体审议;6、意见告知;7、经营者意见;8、异议答复;9、出具报告;10、立卷归档。
三、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组依据年度的审计报告和8县市10家燃气企业三年的财务数据,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和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对配气成本进行核增或核减,合计核减总成本5199.32万元。其中,采用中缅管道天然气的企业核减配气成本4292.53万元,采用LNG和CNG企业核减配气成本906.79万元。楚雄州管道天然气成本监审结论如下:
(一)使用中缅管道天然气的楚雄市、禄丰市、南华县燃气经营企业2021年-2023年核定年配送总量2220.51万m3、总成本为3577.13万元,单位配气成本为1.61元/m3。
由于上述配气成本过高,为减轻用气市民、用气企业的负担,仍维持现行配气成本水平,即综合平均配气成本为0.91元/m3,并适当调整分类配气成本,居民配气成本由1.26元/m3下调至1.01元/m3,非居民配气成本由0.84元/m3上调至0.89元/m3
(二)使用LNG或CNG的牟定、大姚、双柏、武定、元谋5县燃气企业2021年-2023年核定年配送总量830.85万m3、总成本为640.98万元,单位配气成本为0.77元/m3,其中居民配气成本0.73元/m3,非居民配气成本0.79元/m3。
四、公示意见反馈
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公示之日至2025年3月30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及建议反馈至楚雄州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州发展改革委402室价格收费科
邮编:675000
联系人:李丽琼
联系电话:13578407672
传真:0878-3369068
电子邮箱:cxgjg@126.com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