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5-0617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5-06-17
- 发文字号:楚发改社会〔2025〕147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雄州人民医院:
你院《楚雄州人民医院关于给予审批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州院请〔2025〕1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依据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新建外科综合楼1幢,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医护人员以及就医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楚雄州人民医院功能设置合理,科室齐全、划分更加科学、管理更加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和住院条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决定实施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审核,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原则同意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三、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代码:2209-532300-04-01-616133)。
四、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内。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外科综合楼1幢,总建筑面积55467.4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9208.65平方米,地下面积16258.84平方米。
六、建设时限∶3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3866.6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八、招标投标方案:本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在项目筹建过程中,若项目资金来源发生重大变化,该批复文件作废,按程序重新报批。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勘察设计等工作,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无实质性进展,本批复自动失效。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