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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大姚县新街镇新街村委会向社区居民收取人均36元的卫生费
    留言日期 2023-12-14
    联系人姓名 李**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大姚县新街镇新街村委会向社区居民收取人均36元的卫生费,这个费用收取是否有相关政策法规,相关文件作为支撑?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卫生费作为服务性收费,社区是否有权强制收费?社区说收费标准是乡政府制定的,那么制定该收费标准是否需要公开公示?是否需要列明收费清单自己收取费用的支出内容?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单位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3-12-20
    回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来件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大姚县新街镇新街村委会向社区居民收取人均36元的卫生费”一事收悉。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卫生费”应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收费依据为《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第7条,定价内容为“州市人民政府据地以外县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县人民政府”定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7号令)第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
    二是收费标准按《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街镇集镇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的批复》(大发改价费发〔2015〕188号)执行,具体为:镇机关、站所、企事业单位、驻镇单位(团体)在职职工每人每月收费3元;集镇范围内无商业活动的住户每户每月收费2元,全年一次性交清给予优惠,收费20元。如未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可拨打12315或到大姚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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