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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乡绿化美化推荐奖补标杆典型第三抽查组赴楚雄州开展城乡绿化美化推荐奖补标杆典型抽查工作

来源: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     作者:王薇    发布日期:2023-08-09    点击数:

8月7日至8日,省城乡绿化美化推荐奖补标杆典型第三抽查组赴楚雄州,对2022年度楚雄州63个列入全省城乡绿化美化推荐奖补标杆典型进行实地抽查。

抽查组先后深入楚雄市、禄丰市、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元谋县,抽查了20个推荐奖补标杆典型,详细了解全州推荐奖补标杆典型绿化美化工作成效,以及是否存在《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中的所列行为或重大负面事件,并于8月8日下午在禄丰市召开了省城乡绿化美化推荐奖补标杆典型抽查工作楚雄州座谈会,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及州级9个专项牵头部门分管领导,禄丰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对全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开展情况及推荐奖补标杆典型自检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报,州级9个专项牵头部门主要围绕各个领域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成效及是否存在《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中的所列行为或重大负面事件进行补充汇报。

省第三抽查组通过实地抽查及听取汇报,对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抽查组指出:楚雄州高度重视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真正做到高位推进、真抓实干,工作成效十分显著。特别是此次抽查点位中的元谋县远平公路、姚安县光禄镇、禄丰市万融苑小区和禄钢工人花园小区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具有鲜明的特色,值得大力在全省推广学习。楚雄州2022年度初步列入全省城乡绿化美化9个领域所推荐奖补名单中的标杆典型均没有发现《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中的所列行为或重大负面事件,说明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城乡绿化美化建设中做到了强化底线思维,严守城乡绿化美化建设边界。

省第三抽查组强调:一是城乡绿化美化要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国土空间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红线指标,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各县市要结合各自财政状况,把城乡绿化美化大规模、高投资的观念转变到小区域、小投入的观念上来,按照楚雄州做精区域“小盆景”,建美全域“大风景”的工作思路,整合目前正在实施的各类项目与城乡绿化美化相结合,做到锦上添花,避免重复投资。二是要深刻认识到城乡绿化美化的根本目标是绿美惠民、百姓认可。城乡绿化美化经费紧张是一个共性问题,要摒弃“先立项目争取资金,有资金才干”的观念,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资金充足可以多投入,资金紧缺就多搞活动、多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多思考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多谋划打包一些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三是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2023年是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紧盯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各项建设任务。要高度重视年度考评工作,对标对表“考评细则”各项指标,查缺补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迎接省级考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州城乡绿化美化在取得工作实效的同时得到应有的评分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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