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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荣获全省优秀第一名

来源:价格收费管理科     作者:李建武    发布日期:2024-09-09    点击数:

9月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抽验情况的通报》中,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体评议,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荣获优秀第一名,排在楚雄州之后的依次是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昆明市。

2016年以来,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已历时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不断完善配套政策,认真落实改革任务,稳妥有序推进改革。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元谋县、姚安县先后作为国家、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改革经验先后入选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案例,2021年姚安县改革经验入选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信息》(第20期)刊发全省。州发展改革委及早统筹,科学合理制定农业水价,10县市农业水价改革已于2019年前在全省率先完成,为此,省发展改革委向省政府发了新闻通稿,并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2023年,水利部在元谋县召开了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议,会议公布了全国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21个试点灌区(试点县),蜻蛉河灌区和元谋县分别列入全国第一批试点灌区、试点县,占全省列入全国第一批4个试点灌区(试点县)的50%。另外10县市按省要求上报了改革典型经验材料,其中,元谋县、永仁县各两篇,姚安县、大姚县各1篇已刊发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2023年,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和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凝聚改革共识,坚持高位推动,在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对各县市改革自验工作开展验收培训、定期调度、调研督导和指导帮扶,各县市改革自验工作顺利完成,省联席会议办公室9月和11月两次通报改革推进情况均排在第一位。2024年初,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州10县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验收,并于2月底全面完成验收,及时出具了10县市州级验收鉴定书,并对各县市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任务清单,督促进一步建立完善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政策措施,印发各县市按时限整改,并建立按月定期调度制度,州直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和帮扶。同时,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和州农业农村局协同配合,认真完善州级改革台账和资料上报省有关部门。7月15-17日,楚雄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抽验。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扛牢政治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紧迫感,提振精气神,认真整改省级抽验组提出的问题清单,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积极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不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为促进楚雄州农业节水、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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