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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