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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18〕69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资环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8〕8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