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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发改粮食〔2018〕80号


各县市发改局(粮食局):

2017年末,省粮食局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办检〔2017〕305号)要求,决定同步开展“全国(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印发了《云南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将《云南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你们,希望各县市在2018年积极参与“全国(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确保我州粮食安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