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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立项督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楚发改稽察〔2018〕50号


各科、室、局、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立项督查的通知》(楚政督〔2018〕2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会议中涉及州发改委牵头的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8年1月21日,全州“两会”刚刚胜利闭幕,州人民政府紧接着召开了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对州政府2018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人民政府要求,要进一步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今年全州发展的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上来,围绕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统筹协调;要对照目标任务责任(具体责任分解见附1),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检查,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明确责任

各责任领导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科、室、局、中心要强化责任担当和协同协作意识,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理机制、定项目、明责任,制定详细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强对部门和委内各科室的沟通协作,主动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局、中心要靠前服务,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各责任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按照州政府督查室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接受州政府督查室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对州政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反馈报告,确保州发改委所负责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纪律,确保实效

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把该项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失误造成2018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被扣分的,州发改委党组将严肃进行问责,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考评为优秀等次。各责任科室要按月报送立项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填表,见附件2)。落实情况要求简明扼要、数据准确,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州发改委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经统一汇总后上报州政府督查室。报送时间:于2018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

附件:1.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责任分解表

2.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任务完成情况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