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18〕49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明确节能审查报送流程及报送所需材料,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1712号)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