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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临时接电费收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
楚发改价检〔2018〕7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临时接电费收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云价检查〔2017〕15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方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各县市发改局负责对本地区供电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州发改委将对县市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的范围和时间、重点和内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价检查〔2017〕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检查总结上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发改局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州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科,电话3369132,邮箱378660661@qq.com)。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