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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办〔2017〕379号


李茂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武定县清河风电场核准的建议,已交我委研究并面商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的建议很好,感谢你对我州新能源建设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

新能源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加快开发利用符合国家和省、州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楚雄州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十二五”以来,楚雄州新能源实现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新能源产业列为“十二五”楚雄州六大重点产业之一,同时,把新能源产业列为“十三五”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已逐步成为楚雄州支柱产业,带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开始显现。

一、楚雄州新能源建设发展情况

从2011年底建成第一个风电力发电场至今,楚雄州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共34项,总装机203.1万千瓦,其中:风电场23项,总装机169.9万千瓦;光伏电站11项,总装机33.2万千瓦。楚雄州已建成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在规模上均位于全省前列。截至2016年底,已投产新能源发电量32.06亿度,产值18.3亿元,实现增加值6.77亿元。新能源产业有力带动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

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的“以资源换产业,打造新能源全产业链,实现关联企业的集群式发展”的思路和要求,积极推进绿色能源转型升级工作,州发改委组织编制完成了《楚雄州新能源规划》。共规划楚雄州境内新能源资源1239.6万千瓦,其中:风电627.6万千瓦,光伏612万千瓦。武定县规划新能源装机190.9万千瓦,其中风电108.2万千瓦(包含清河风电场项目),光伏82.7万千瓦。为今后新能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楚雄州新能源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目前,云南省进入电力全面过剩时期,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全省新能源开发除风电装备产品研发和扶贫光伏以外,其他新能源项目暂缓建设。去年,受全省新能源暂缓建设的影响,省未向地州下达风电和光伏建设指标,至今楚雄州没有新开工的风电和光伏建设项目,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另一方面,新能源上网电价下调将制约新能源的发展,去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明确风电和光伏发电电价按照电力交易中心当月市场化交易的平均撮合成交价与发电企业进行结算”。同时,新能源上网电价在逐年降低,新能源上网电价受到两头挤压,下降幅度较大将严重影响新能源的投资效益,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

三、推进新能源建设发展思路和措施

楚雄州将充分发挥新能源资源优势,积极引进风电、光伏先进制造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同时引入“互联网+”提高智能化水平,打造先进装备示范应用基地。在省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积极上报国家能源局争取将楚雄州打造成为“绿色能源示范基地”,为今后新能源的发展破除指标制约的难题。争取省级支持,在楚雄州建设新能源研发装备试验示范基地。坚持资源开发利用同农业发展、林业发展、畜牧发展以及当地脱贫有机结合起来,有序推进风能开发,杜绝纯地面光伏电站,太阳能开发从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开发向综合利用开发转变。发展农光、林光、畜光互补和扶贫光伏模式,更好发挥资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积极探索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在建筑相对集中以及工业园区等场地探索分布式光伏建设。

武定县风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新能源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州发改委积极支持武定县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目前,武定县清河风电场已通过云南省风电项目第三方评估,具备核准条件。下一步,州发改委将加强向上汇报对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新能源开发的政策新动向,一旦全省明确新能源建设,将积极帮助武定县争取清河风电场项目建设指标,尽早开工建设,全力推进武定县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再次感谢你对我州新能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凯,336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