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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 州卫生计生委 州财政局转发关于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楚发改收费〔2017〕579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2017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