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070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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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0-24
- 发文字号:楚发改社会〔2017〕559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姚县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姚县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楚发改社会〔2017〕559号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大姚县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研报告文本收悉,根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州发改委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大姚县是一个有着光荣历史传统的革命老区,全县“三属”、残疾、复员、带病回乡等退伍孤寡军人重点优抚对象3000余人,但至今大姚县尚无光荣院,为确保孤老优抚军人能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新建一所大姚县光荣院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项目名称:大姚县光荣院建设项目。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大姚县金碧镇李湾社区赵家坝金龙路旁(大姚县老年护理院旁)。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综合用房一幢,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90万元,地方配套260万元。
七、项目建设起止年限:二年。
八、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可将大姚县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伍军人、“三属”、老烈士子女和农村籍退伍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寡人员纳入光荣院供养,对其实行集中供养照料、救治护理、康复疗养,使重点优抚对象这一社会最可爱、最可敬的群体赡养问题得到解决,为建设和谐大姚作出积极贡献。
接文后,请你局按照可研批复内容,抓紧做好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