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0707472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2017-11-2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17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现将楚雄州发改委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发布经济社会运行真实情况,告知社会真实情况,引导全社会认清和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针对涉及我州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2、推进价格收费监管、市场价格监测、降费优惠政策、降低经济实体成本信息公开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在州发改委网站开设了“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公布、实时更新价格收费监管、政策、标准、执法等信息296条,其中价格收费目录清单信息6条、价费标准信息20条、价格执法监管及动态信息17条、价格监测信息(每工作日公布)共232条、降低价格收费优惠政策信息6条,增加了政府价格收费工作和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同时,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力度,于2017年10月17日州发改委会同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楚发改收费〔2017〕530号),在全州范围内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督促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或网站全面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州发改委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全州出动检查组11个、检查人员23人、检查单位110个,责令整改20个单位,极大地促进和保障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州发改委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按月发布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监督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稽察工作,发布项目稽察报告和稽察工作动态。至11月30日,共发布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信息20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49条,项目稽察及工作动态信息19条。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认真编制州发改委权力清单,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楚雄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相关网上审批平台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做到实时、准确公开。通过在楚雄州发改委门户网站链接省委编办“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楚雄州发改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页面,实现了共51项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并接受监督。
2、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在州发改委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今年以来,共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0条。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州“2+5+3”产业发展体系、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时,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有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开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情况。充分利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年度要点工作部署和州发改委工作实际,在门户网站开设了“重大建设项目”和“价格和收费”两个信息公开专栏,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委日常公文管理,在拟制公文时,严格审查和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按“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将可公开的公文在网站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至11月30日,共公开公文(文件)215条;参照国家和我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系统公文办理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6号)等通知精神和要求,建立重大政策宣讲、解读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开“十三五”规划等重要规划计划信息15条,整理、发布现行涉及发改工作的政策法规信息21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条;配合州政府及相关新闻出版单位,加强对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的发布,我委相关领导及人员在云南广播电台、楚雄电视台等参与政策访谈等节目(录制)3次,在《楚雄日报》等报刊发表信息文章3篇;州发改委主任马国雄于7月28日参与省广播电台“金色热线(云岭访谈)”直播节目,回应民众关心问题,解读相关政策,同时,撰写重要政策解读信息2篇于门户网站发布,履行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17号),在网站开设“提案建议”栏目,依法全文公开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复文22件。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按照政务网站指引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认真履行网站监管责任,配合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处理抽查出现的问题、情况;配合州政府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积极做好网站集约化的前期工作准备,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电话和在线查询管理,及时处理和回应咨询(查询),共办理“96128”专线电话查询件1件、在线咨询(查询)件9件。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发改办〔2017〕429号)文件并在网站进行了公布,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科室、人员,责任分工明确,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理顺了工作关系和工作程序,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本委主要负责领导亲自研究和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政务公开事项3次,部署政务公开推进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本委自行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1次。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公开规定》等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完善,取得了实效,但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政策学习领会不深、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开目录,增加信息来源,丰富网上公开的内容并创新特色;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多样,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委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加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