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0716007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1-08
- 发文字号:楚发改能源〔2018〕2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楚发改能源〔2018〕22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楚雄供电局:
为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8〕6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县市及各有关电力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并结合实际加强源头管控工作,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联系人:张平,电话:0878-3369152,邮箱:zhangp408@163.com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