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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楚发改能源〔2017〕704号


楚雄市、禄丰、南华县发改局,有关油气管道企业:

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能源油气〔2017〕77号)文件精神,楚雄州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楚雄州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楚雄州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发改能源〔2017〕77号)和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全国性2015-2017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基础上,再持续一年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努力推动全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再持续一年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努力推动全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岁末年初、明年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直至明年年底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营。

各县市发改局,有关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切实提高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深入查找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死守,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整治步骤

目前至2018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目前至2018年春节

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12月8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排查影响管道安全的滑坡、塌陷、裂缝、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并切实落实。各县市发改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切实排查安全隐患,有效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相关县市发改局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要求,及时报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清单。针对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清单,县市发改局要督促企业对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的整治要求,全面落实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方案,切实开展隐患整治,落实整改措施,按期整改隐患。

(二)第二阶段:2018年春节后至全国“两会”期间

由州发改委(能源局)组织,联合州级安监、公安、住建、国土、质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针对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分阶段、分区域对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对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的整治要求,全面落实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方案,切实整改安全隐患,以督查促整改,巩固成果,完善机制,促进全州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进行,迎接省能源局组织的检查督查。

(三)第三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至2018年底

进一步巩固完成整改列入国家和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三年攻坚战(217项)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回头看”,落实省提出的再持续一年的全省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成绩,查找差距,以全新的业绩、全新的精神面貌,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确保至明年底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三、整治责任

县市发改局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总要求,全面履行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属地政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本地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解决本地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严把规划审批关,严禁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距离范围内规划或审批新的建设项目。城市建设油气是道路改造必须协调好建设主管部门、施工方和燃气企业三方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组织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危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好管道周边环境安全。强化综合督查,定期对辖区内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和油气管线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进行综合督查。加强形势研判,定期组织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问题。

(二)行业管理部门

一是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观念,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要求,督促指导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全面推行完整性管理,及时消除潜在风险,全面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责任。

三是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确定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单位,按照隐患分级参考标准和重大隐患“一患一策”的整治要求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方案,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三)油气输送管道企业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确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二是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是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处理好建设、质量、效益和安全的关系,加强雨季作业、深基坑作业、动土作业、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制定落实地质灾害防避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临灾避险工作,严密防范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四是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隐患分级参考标准和重大隐患“一患一策”的整治要求,进行认真分类确认,并针对每个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具体整治方案。

五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突出重点地区防治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健全应急联动和响应机制,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的准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根据《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要求,有效进行高后果区识别防控工作,切实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分级负责、行业主管、属地监管的原则,各级地方政府和能源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聚焦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强化风险管控。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高后果区,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严防死守,在岁末年初、春节、“两会”、汛期、“国庆”等重要时段,要加强风险分析,强化风险管控力度,特别是要强化重大隐患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切实防范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部门专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州县市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检查。省能源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州市及企业开展抽查。

(四)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在部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风险防控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各级地方政府、能源等有关部门、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层层落实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责任,通过实施痕迹管理和责任倒查,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市地方政府、发改等有关部门、相关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全面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特别是高后果区,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严防死守,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切实防范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整改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和期限进行整改。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要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

各县市发改局,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办公电话、邮箱)书面和电子文档报送州发改委油汽科。每季度末(或重要时段另行通知)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和电子文档报送州发改委油汽科。2018年6月10日,将专项整治工作中期总结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告报送州发改委油汽科。专项整治工作结束之际,要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文档报送州发改委油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