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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办〔2018〕290号


叶忠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决策部署与部分群众意愿不相一致的问题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实施“五个一批”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就是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致富,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政府主导、群众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原则之三就是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搬迁方式要求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我州2016年至2018年三年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805人,建安置房12243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以来,各县市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抓贯彻落实,到现在为止,全州共建集中安置点143个,集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21961人,占总搬迁人口的55.3%。南华县2016年度、2017年度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198人,其中集中安置1703人,占搬迁总数的32.8%。对2018年全省新增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要求县城安置比例不少于75%,我州已经没有搬迁指标。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后续生计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要解决的就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实施易地搬迁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挪穷窝,换穷业”,根据迁入地资源禀赋、搬迁群众的产业基础和劳动力情况,发展产业和转移就业,实现稳定发展脱贫致富,为进一步谋划好全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我州先后出台了《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楚发〔2017〕1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7〕9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0号)、《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楚易地协调办〔2018〕53号)等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根据搬迁到县城、工业园区、旅游景区、中心集镇安置等的搬迁安置类型和迁入地资源禀赋特点、产业现状,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原则,通过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帮扶,让搬迁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目前,各县市都积极整合涉农资金,扶持和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带动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同时,各县市也都在探索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引导村委会发展集体经济,通过开发公共服务岗位解决部分无法离家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就近就业。总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实施精准扶贫仍然是我们各级政府的一项艰巨任务,还需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艰苦努力,才能确保我州和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最后,感谢你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并结合实际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将认真吸纳采用,也请你继续关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