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1024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8-10-24
- 发文字号:楚发改收费〔2018〕468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元谋土林风景区门票执行淡旺季价格的复函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元谋土林风景区门票执行淡旺季价格的复函
楚发改收费〔2018〕468号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元谋土林风景区执行淡旺季门票价格的请示》(元发改字〔2018〕173号)收悉。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918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元谋土林风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具体事项复函如下:
一、元谋土林风景区(物茂土林)每年6月、7月、9月、11月、12月为淡季,门票价格为50元/人;其余时间为旺季,门票价格为70元/人。
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严格按楚发改收费〔2018〕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你局要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督促景区在淡旺季票价执行前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并在景区醒目位置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述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