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8-1219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6-22
- 发文字号:楚发改信息〔2018〕216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局、中心:
按照《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精神和要求,为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做好楚雄州发改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科室 |
州级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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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2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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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相关负责人审签。拟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
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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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
办公室牵头,法规科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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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政策起草部门应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会议审议时,政策起草部门应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做出说明。 |
办公室牵头,法规科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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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
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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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委编办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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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部门网站全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时,应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
办公室、信息中心按职责牵头落实,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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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工商局牵头落实 |
待省有关文件出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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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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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
办公室牵头落实 |
州财政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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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全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并抓好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贯彻落实,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 |
投资科牵头,政务服务窗口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政管局等州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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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本地本系统政府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内容包括3项: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 |
办公室牵头落实 |
待国家有关文件出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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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结合实际选取本地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发改委、国土局、政管局牵头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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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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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易地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扶贫办、民政局、食药监局、环保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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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云南、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方面,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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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和改革措施,起草部门将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审,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予以退文。政策文件公开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
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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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展政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
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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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州直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州政府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媒体通气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州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 |
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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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健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每季度对本县市本部门重要政策解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缺补漏。各县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通报1次本地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
信息中心牵头,办公室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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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办公室、易地办、资环科按职责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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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按职责分别对所涉行业、领域舆情进行监测、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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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着力做好就学就医就业、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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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主动发声。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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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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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认真落实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精神,组织筹办政府新闻发布会。从2018年开始,对参与省、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州直部门或县市人民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加分奖励(每参加1场,其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并作主发布的,按年度政务公开综合考评总得分的2%予以加分;分管领导进行发布的,按年度政务公开综合考评总得分的1%予以加分)。 |
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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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充分运用州内主流媒体及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州人民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 |
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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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
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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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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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梳理提出部门“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在线办理事项数量不少于入驻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总数的40%。 |
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
12月底前 |
32 |
规范行业系统入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确保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同一事项的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和办理结果10个要素保持完全相同(“五级十同”),实时动态更新管理,实现事项清单目录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标准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 |
州政管局,州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落实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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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构建全州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统一CA认证体系,加快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互联互通,扩大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税务等重点部门数据共享范围,开展网上预约、证照寄送和在线支付等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业务协同、“一网通办”、“全省漫游”。 |
州政管局,州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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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研究制定《楚雄州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开展网上办事服务部门职责、事项管理、运行流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电子文书应用、运行保障和监督考核管理等要求。 |
法规科牵头,政务服务窗口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管局,州政研法制办牵头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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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梳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证件、证照、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实现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电子证照应用,建立公民身份号码和法人、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应用体系,支撑各部门办事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网上核验、互认共享”,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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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
办公室、信息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价格监督检查科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
州政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分别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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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加强各级实体政务大厅升级改造,设立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窗口,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集中进驻,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基于一级政府的“一窗受理、一站服务”,让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 |
法规科、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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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公布全州各级政府“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
州委编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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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通过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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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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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开展全州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调研并制定整改措施。 |
州政府督查室,州政管局牵头落实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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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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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制定全州投资项目通用事项目录清单和跨区域、跨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流程,精简项目报件材料,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
州发改委、住建局、工商局、公安局、地税局牵头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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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政府部门掌握并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和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再要求办事人提供或提交。 |
州委编办牵头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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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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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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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全年工作 |
48 |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保障好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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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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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全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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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推动全州各政府网站向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群平台的迁移,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回应关切水平。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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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强化“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功能,全面做好常见问题问答相关专栏保障。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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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要在年内完成政府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高技科牵头,信息中心及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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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探索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
州政府办公室、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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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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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采取日读网、周总结、月提醒、季通报、年评分的方式,全面读网,加大读网频次和力度,做实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加强新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着力整改、监督政府网站存在的栏目不更新和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发布内容全面规范。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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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加强政府网站协同联动,及时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曝光台”和各政府网站的留言信息,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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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注:政务新媒体指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 |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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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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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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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大信息发布需经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开设单位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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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严禁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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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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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全面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10月15日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室备案。 |
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10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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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探索“互联网+政府热线”模式,推进“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全面整合本地区热线资源,加快推进工商“12315”、食品药品监管“12331”等行业政府热线与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整合统一到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着力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 |
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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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开展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服务规范化和政务热线电话清理整合情况督查,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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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进一步完善全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健全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档案,落实受理人员责任。 |
办公室、法规科、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落实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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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认真落实《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明示救济渠道、标明便于区分的编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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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加强与法制、信访、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畅通内部工作流转与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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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各县市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以制度安排将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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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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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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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处理涉及民生、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同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对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信息是否应公开、如何公开以及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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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落实全州统一的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统一规范答复形式,不断降低因形式、时效等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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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强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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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
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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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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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已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的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完成编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对外发布;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州直有关部门还要在年底前编制完成并对外发布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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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各县市人民政府加快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
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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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
法规科牵头落实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