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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楚雄州发改委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是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截至12月15日,共公开发布信息2056条,其中:动态信息1258条、文件275份、发展规划计划信息35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从文件发文登记环节抓起,严格执行“五公开”工作要求,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到办文办会程序。于2018年4月24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严格执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47号)的通知要求,明确拟制公文时,要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并在文件末尾进行公开属性标注,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审查和公开程序。截至12月15日,共发布文件275份。

3.按照相关要求,在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民生事项起草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截至12月15日,在网站上转载上级的和本委开展的征集调查7次。

4.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在网站公开权责清单事项清单共53项。

5. 按照相关要求,在网站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共公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答复17件。

6.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进行清理,印发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楚发改粮食〔2017〕133号)和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按照职权进行了实地核查、检查,共开展市场价格检查3次,检查商品价格和收费项目9600多项。在网站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7项,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执法检查、抽查、处罚结果信息12条。

7.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我委代拟了全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8月26日正式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13号)。我委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将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实时公开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实施主要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公开投资项目审批许可批复信息72条。

8. 按照国家和省、州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完善了楚雄州发改委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共在网站上公开经费决算和预算信息4条。

9.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开设“易地扶贫搬迁”专题栏目,公开发布易地扶贫搬迁、精准脱贫攻坚战等动态和政策解读信息18条。

10.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明确解读责任科室和人员,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积极关注国家、省发改委等重点网站,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进行转载发布。截至目前,共发布和转载解读信息14条,其中,发布我委代起草政策文件解读信息2条。

11.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精神,充分运用网站、微信、政府新闻发布会、电视、电台访谈、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本年至今,我委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省、州电视台采访节目录制6次,参加州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3次。其中,我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参加州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

12.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由办公室、经济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别对所涉行业、领域舆情进行监测,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对涉及我委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围绕“一网办通”目标,我委切实加大全省统建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巩固了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线上与线下同步运行的政务服务模式。我委所有行政职权、内部审批事项全部进入网上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目标。按照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的要求配置事项材料,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无效材料。制作了相关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摆放窗口,指导群众顺利开展审批,避免重复跑,多头跑,方便了办事群众。拓展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我委实体大厅窗口共接听、受理“96128”群众查询、投诉5件,均在时限内办理完结,群众满意率较高。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我委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上线下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强实体政务大厅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照《楚雄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委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对纳入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规范审批程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投资审批项目必须进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项一表一码”,全面实行“赋码”审批。精简、合并审批环节,对政府投资项目所涉的节能审查、招标方案审批、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不再单独进行审查,按要求与固定资产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查,审批科室按职能职责分别作出审批决定。精简审批前置条件,除核准项目只保留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等两项前置要件外,所有审批事项一律不再设置前置审批要件。至今,我委共受办理投资审批项目82件,项目审批综合提速率达55%,有力促进项目落地和建设提速。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全力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改版建设,实现了向楚雄州人民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平台迁移,新版网站于8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和“价格与收费专栏”,两个专栏共发布信息408条。

2.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楚雄州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楚雄发改”于2018年5月8日正式开通运行。“楚雄发改”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广泛宣传报道发展改革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和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发改新闻动态信息、政策及解读信息,发布人民群众关注较多的热点信息,提供办事指导服务,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开办至今,“楚雄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条,关注人数433人。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完善政务热线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州政府办统一要求,按时清理报送“96128”、“12345”、“12358”政务热线及价格举报电话基本信息资料,配合完成政务热线电话整合工作。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楚雄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等相关制度,调整完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楚发改信息〔2017〕428号),以制度安排将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2.充分依托楚雄州人民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平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认真落实《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外公开或在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

4.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及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公开规定》等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和要求,及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各项工作,对标对表将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至委内相关科室,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及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和长期公开政务信息意识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及信息保密审查尺度难以把握,还需进一步探索规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探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