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9-0925003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9-2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0301000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49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楚雄州发展改革委)的主要职能是: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楚雄州人民政府委托向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州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 分配的以及州级建设性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拟定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州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 、二 、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和规划,承担协调实施和进行检测评估的职责,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 州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州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县市总体规划,负责拟定州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州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有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门州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州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及楚雄州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职责,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定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的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1.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楚雄州参与国家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定参与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承担楚雄州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具体工作和楚雄州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13.负责电、油、气和新能源资源管理,拟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和省、州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测州内外油气市场供求变化,组织协调油气的供应调度;负责能源行业的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14.负责粮食流通管理和粮食宏观调控,拟定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依法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承担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及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汇总分析工作;指导全州粮食行业财会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价收购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进行科学储粮指导和安全储粮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承担州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职责,研究提出州县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建议,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驻楚军警部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市场建设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楚雄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稳增长增投资扎实有效。全州发改系统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的时序发展目标要求,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有力推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全力以赴稳增长。围绕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GDP增长10%的目标,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年初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和各部门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稳增长31条政策措施和“开门红” “双过半”“功九成”工作方案。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稳增长“五个主题”制度指挥调度机制,按月、按季、半年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发出预警通报10期,打出了稳增长系列“组合拳”,全力保持了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全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围绕全年投资工作目标,按照“构二破三”的项目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工作目标,筛选确定年度重点支撑项目1682个,多方筹集投入前期经费2.75亿元。按照“周报告、旬督查、月调度、季开工”的总体要求,共组织省州项目集中开工4次,开工1004个,总投资1253亿元。以加快推进列入省级“四个一百” 84个总投资4372亿元和州级“四个一百”总投资3430亿元的项目为重点,全年共召开调度分析会11次,确保了全州投资持续快速增长。据省统计反馈,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6%,超额完成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计划目标,增速位居全省第一位。三是向上争取资金取得新成绩。在国家和省大幅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下,发改系统积极向上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扶持,通过努力,发改系统全年共争取项目79个,争取到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64283.4万元。
2. “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是脱贫攻坚扎实有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实现全州脱贫目标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10个督查组,加强对各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全年省下达我州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2244套47813人。截至12月20日,入住11816套46108人,入住率96.5%;拆除旧房10125套,拆除率82.7%,复垦复绿旧宅基地1303.3亩。计划建设的143个安置点已完工140个,在建3个。2016年、2017年搬迁人口实现100%完工、100%入住。二是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核查和债券本息兑付准备及风险排查工作;认真履行州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同州财政局筹备召开州委财经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扩大)会议;积极参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实施了《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向省推送守信激励典型案例13件,失信惩戒典型案例8件。通过以上工作,为全州实现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作出了应有的努力。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显成效。同州县相关部门一道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全州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摸底排查工作,完成了全州尾矿库一库一档、一库一策的编制上报。同时,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总体目标,制定出台了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 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初步形成了我州“一办法、两体系”的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有序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编制完成了《楚雄州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快推进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上报纳入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长期规划项目2个。
3. “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全面推进,全州跨越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得到夯实。一是路网建设全面推进。公路建设方面。G56楚广大扩容、G8012弥楚高速等国高网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楚姚、武寻等地高网项目建设全线推进,永仁至大姚段前期工作已完成并进入全线开工准备,楚雄市东南绕城、牟元、楚景高速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国省干线加快建设,108国道永仁—元谋—武定段、省道彩鄂和双新上段已完工、320国道改造主线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以“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创建、“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硬化路、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等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展开。全州共完成公路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137亿元,同比增长15.9%,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8%。铁路建设方面。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加强督办落实,确保昆楚大动车7月1日按时开通运营,标志着我州进入了高铁时代;高度重视因铁路建设影响沿途6个县市重点区段供水问题,积极编制上报恢复供水项目,方案已获省批复,批复总投资1.92亿元。全年完成铁路建设投资37.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35%。二是能源网建设取得新进展。滇西北至广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500千伏吕合变及220千伏接入系统、广大电气化铁路牵引站220千伏等工程建成投产,500千伏仁和变、成昆铁路扩能改造220千伏牵引变、220千伏苍岭变、禄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等工程加快推进;总长为191公里楚攀天然气管道项目竣工投产,管道天然气利用取得新进展,楚雄、禄丰、南华3县市共利用管道天然气2853.26万立方米,全年工业、车用、民用超过3200万立方米。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的目标,建立完善了楚雄州“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一小镇、四中心”建设顺利推进,西安隆基二期10GW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州“绿色能源+(光伏+)、光伏技术和应用领跑者基地等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上报争取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完成永仁县和武定县18个乡镇11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屋顶扶贫电站建设,总装机4569.37千瓦,完成投资3480.3万元。同时加快推进元谋县班果山、大姚县仓街等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充电桩127个,总功率5911千瓦。三是水网建设稳步推进。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规划和省水利“十三五”规划重点水源工程项目的牟定小石门大(二)型水库,大姚桂花、双柏白水河、楚雄白衣河、武定志黑等4件中型水库和6件小(一)型骨干水源工程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完成10县市27.33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围绕确保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主体工程全面开工,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力度,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共完成征地1.4万亩,兑付资金1.92亿元,完成总面积91.31%,全面实现了全年工作任务。四是楚雄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取得突破。积极争取省发改委的支持帮助,国家民航局同意将楚雄民用机场纳入国家“十三五”民航发展规划,并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组对楚雄民用机场项目选址报告进行审查,现进入报告审批阶段。五是互联网建设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城区实现全光网改造,全州光缆总长达19.7万皮长公里,州际出口带宽达760G。楚雄市区家庭具备100兆比特每秒光纤接入能力,楚雄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30兆比特每秒,其他县城区和非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20兆比特每秒。光纤宽带网络和4G移动通信网络实现了城市、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并逐步向自然村延伸;无线局域网对公共区域热点覆盖面不断扩大。
4. 粮食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坚持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粮食存储现代化建设、购销运营管理、科技强粮建设等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快推进仓储设施提升扩容改造。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2554万元,实施全州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10县市和州级区域性质检体系建设,新建仓库12个,新增仓容70.12万吨。二是粮企购销经营稳中向好。新增省级代储指标300万吨,累计收购粮食7.07万吨,销售19.08万吨,库存2.89万吨,全州粮食市场保持稳定运行,12户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扭亏增盈458.12万元。三是储备粮管理机制创新迈出新步伐。 按照“以销定储、以储定种,开展储备粮轮换竞价交易”的要求,积极推进储备粮管理和轮换机制创新,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调得动用得上。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法开展粮食流通专项检查,全州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军粮工作迈上新台阶,供需平衡调查工作获国家粮食局表扬。四是粮食安全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完成10县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弥补了县级无检测能力的空白,加强对各级地方储备粮、军供粮、救灾救济粮、学生粮的质量监管和抽样检测工作,牟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被省科技厅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5. 重点产业协调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迈出新步伐。
(1)重点产业协调建设全面推进。围绕构建“2+5+3”产业体系,力争重点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70%以上的目标,按照州委、州楚雄州的部署,研究起草了《关于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产业政企“双组长”、政银企联席会议、协同攻坚推进机制,实现重点产业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项目储备库基础上,上报省项目167个,总投资达1578.59亿元。通过努力,全州10大重点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40%左右,重点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接近70%。
(2)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创建要求,主要推进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列入全国和全省一流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在州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小镇所在县市的共同努力下,强化对列为全国和全省一流创建名单的5个特色小镇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共实施重点项目建设48个,累计完成投资38.34亿元,其中2018年完成20.86亿元。二是全力做好年度考评验收工作。按照《云南省特色小镇考核评价办法》,全力以赴做好年度考评验收工作,经第三方考评,全州5个特色小镇顺利通过省年度考评验收,继续保留在全省99个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中。三是制定出台全州“5+15”创建考评激励办法。按照州政府全州特色小镇元谋现场推进会的部署和要求,在全面总结创建经验,积极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根据《云南省示范特色小镇评选办法》,研究起草了《楚雄州特色小镇创建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和筛选提出《楚雄州创建15个州级特色小镇名单》,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正式下发实施。全州特色小镇创建总体上形成在持续推进列入省级创建名单5个的同时,新启动创建州级15个的“5+15”的新格局。
6. 价格监管和调控进一步加强。坚持把价格工作作为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工作来抓,主要推进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平稳运行温和上涨态势,CPI同比上涨1.8%,涨幅比全国2.1%低0.3个百分点,比全省1.5%高0.3个百分点。认真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全年降低用电成本3.2亿元,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电价。二是进一步加大价格检查力度。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施经济制裁1369万元,充分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收费管理。全面落实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政策,停止或降低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等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10月1日起,降低了5个4A级和3个3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42.53%。四是进一步强化价格认证工作。全州共受理各类案件1813件,标的金额2326.34万元。我州价格认证中心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年度全国先进单位。
7. 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州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深入推进18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激发和释放出了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活力。一是深入推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的总体要求,“三去”方面: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保持严厉打击“地条钢”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优化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引导和释放住房需求,全州完成商品房销售344.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全州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1.96%,比年初下降1.13个百分点;“一降”方面:全面落实降本增效政策措施,全州降本减负达29.6亿元,其中,税收负担21.86亿元,其它成本7.74亿元;“一补”方面:深入开展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继续实施8项惠民工程,做好10件民生实事,全面推进以教育卫生为重点的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相关改革。严格按照项目投资审批政策,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实现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了全州政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普查工作,初步建立起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三是牵头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在深入调查摸底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推进全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州级事业单位和州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两“方案”,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四是牵头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按照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推进了州工程咨询中心改革试点工作。五是牵头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州委深改组审定实施,完成楚雄等5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并在全省绩效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放开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咨询、美容整形、中医推拿等183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公立医疗机构设置的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由政府指导改为市场调节,对“网络普通门诊诊查费”等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启动制定“一州一策”的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六是全面推进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楚雄州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并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委深改组会议审定发布实施。七是推进产权保护制度改革。建立州依法保护产权联合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对全州完善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8. 对外开放工作有新亮点。围绕加快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的总体目标,重点推进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参与搭建开放合作平台。持续参与推进深化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主动参与推动澜沧江—大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川滇黔14市州合作与发展。二是驻点招商初见成效。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派出1位副主任牵头成立驻京招商工作组,共组织10余场次招商引资推介、洽谈会,与中关村、北大医疗产业园、北京爱生科技有限公司等近200户企业开展了对接交流,与近30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是长江经济带建设全面推进。及时推进《长江经济带楚雄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上报了2019年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推出节能环保合作的项目56项;完成了长江经济带(楚雄区域)固体废物排查、楚雄州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云南实施规划》年度评估、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年度评估等专题报告。
9. 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全面推进。积极与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协调推进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一是经过努力,共向上争取到中央预算内社会事业项目26项,总投资3.16亿元,同比增长62%。二是积极推进列入省级教育卫生11项、总投资34.68亿元的“补短板”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州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残疾人等民生基础设施,提速全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三是编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5项,力争早进盘子,早得到扶持。
10. 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重点领域规划。全面履行统筹推进综合规划编制和实施职能,充分发挥规划对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引领作用。一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任务。在指导各县市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州级相关部门开展“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州“十三五”规划《纲要》自评估,并邀请云南财经大学专家和智库开展第三方评估,总体上形成了“10+2+36”全州上下“一盘棋”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州级“十三五”规划《纲要》自评估报告,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数易其稿,经州政府常务会和州委常委会审定,并于12月29日通过十二届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总体看,我州“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两年半以来,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纲要》设置的36个大项46个小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5项指标可提前完成规划目标,32项指标好于预期或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二是重点领域规划加快推进。围绕深入落实河长制,实现跨区域生态联动保护,牵头推进了绿汁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五个重点专项规划。按照中央和省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牵头推进了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
11. 重点项目稽察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履行政府重点项目稽察的职能职责,在配合省稽察组对楚广、楚姚、楚大、玉楚等国高网和地高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同时,集中对全州2018年第一、二批集中开工项目及部分预算内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62人。遗属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3,20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0.23万元,占总收入的99.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他收入23.59万元,占总收入的0.74%。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4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68.62万元,主要是铁路、机场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具体为:机场建设0万元,同比减少700.00万元;其他铁路运输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8.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含2010402、2220102,下同)625.49万元,同比减少311.31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6.00万元,同比减少16.05万元;物价管理0万元,同比减少5.24万元;住房公积金90.07万元,同比减少3.09万元;行政运行(含2010401、2220101,下同)1,636.78万元,同比增加431.1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5.00万元,同比增加35.0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3.08万元,同比增加35.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91万元,同比增加15.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67万元,同比增加15.6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6.69万元,同比增加1.73万元;购房补贴2.94万元,同比增加2.94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71.60万元,同比增加71.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3.59万元,主要是省粮食局拨入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补助经费、军粮管理业务费、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培训经费等转作其他收入8.43万元,省滇中引水办拨入工作经费转作其他收入6.93万元,省物价局拨入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托调查补助经费等转作其他收入8.2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3,20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57万元,占总支出的77.55%,与上年相比增加545.41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660.37万元同比增加454.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84万元同比减少3.56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3.08万元同比增加35.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91万元同比增加15.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67万元同比增加15.6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6.69万元同比增加1.73万元,住房公积金90.07万元同比减少3.09万元,购房补贴2.94万元同比增加2.9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6.00万元同比增加26.00万元。项目支出71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2.45%,与上年相比减少998.86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512.65万元,同比减少430.17万元;物价管理0万元,同比减少5.24万元;其他铁路运输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8.00万元;机场建设0万元,同比减少700.00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万元,同比减少42.05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71.60万元,同比增加71.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5.00万元,同比增加35.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州发展改革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4.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7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2%,与上年相比增加545.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职务级别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及计发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奖和省级精神文明奖以及部门决算报表统计口径变化后工资福利支出1,779.59万元,同比增加507.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2.24万元,同比增加28.56万元;津贴补贴520.57万元,同比增加6.11万元;奖金485.76万元,同比增加337.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60.38万元,同比增加19.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67万元,同比增加15.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89万元,同比增加9.93万元;住房公积金90.07万元,同比减少3.09万元。二是艰边津贴提高和计发省级精神文明奖以及部门决算报表统计口径变化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40万元,同比减少262.59万元,其中离休费71.68万元,同比减少29.11万元;退休费163.23万元,同比增加51.12万元;抚恤金48.53万元,同比增加4.81万元;生活补助13.25万元,同比增加7.91万元;奖励金3.71万元,同比减少202.1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2.0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8%,与上年相比增加300.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费用大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所致。具体为:办公费21.17万元,同比增加21.05万元;印刷费18.89万元,同比增加15.18万元;咨询费5.00万元,同比增加5.00万元;水费8.67万元,同比增加8.67万元;电费2.23万元,同比增加2.10万元;邮电费12.88万元,同比增加12.86万元;物业管理费15.73万元,同比增加15.73万元;差旅费36.48万元,同比增加33.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93万元,同比增加6.93万元;维修(护)费11.43万元,同比增加11.43万元;租赁费1.22万元,同比增加1.22万元;会议费9.50万元,同比增加9.50万元;培训费1.52万元,同比增加1.31万元;公务接待费5.64万元,同比增加5.57万元;劳务费27.79万元,同比增加27.79万元;委托业务费23.36万元,同比增加22.68万元;工会经费14.05万元,同比增加11.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4万元,同比增加1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26万元,同比增加11.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6万元,同比增加39.96万元;。二是2017年度资本性支出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8.46万元,同比增加28.4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州发展改革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9.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8.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前期费同比减少700.00万元,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受水区二期工程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同比减少428.40万元,专用账户结转同比减少122.42万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经费同比减少36.65万元,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同比减少34.64万元,楚雄州“十三五”综合规划编印和单项规划中期评估前期费、楚雄州乡村振兴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楚雄实施规划、楚雄州新能源相关规划编制前期费和广大铁路建设前期费用同比增加419.8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楚雄州“十三五”规划合集编印费15.00万元;2.楚雄州“十三五”规划纲要评估费50.00万元;3.楚雄州“十三五”重点项目库实施情况评估费15.00万元;4.楚雄州“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现代粮食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费各2.00万元;5.楚雄州新能源相关规划编制费69.49万元;6.楚雄州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经费40.00万元;7.长江经济带发展楚雄实施规划编制费20.00万元;8.楚雄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经费15.40万元;9.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30.44万元;10.重点项目宣传画册制作经费14.99万元;11.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协调经费10.00万元;12.驻点招商工作经费20.00万元;13.驻点招商工作组办公及住所租赁费56.94万元;14.各项规划协调编制评估工作经费15.00万元;15.广大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编制经费79.80万元;16.全州政务‘僵尸’信息系统清理费15.00万元;17.全州特色小镇创建前期经费50.00万元;18.滇中引水前期工作经费71.60万元;19.楚雄州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2.00万元;20.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经费3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相比减少354.62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460.98万元,同比增加521.8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2,079.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7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务级别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及计发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奖和省级精神文明奖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同比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38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办公设备购置、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费用大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2.项目支出财政拨款719.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滇中引水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经费、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同比减少,楚雄州“十三五”综合规划编印和单项规划中期评估楚雄州乡村振兴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楚雄实施规划、楚雄州新能源相关规划编制前期费和广大铁路建设前期费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30.7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25.49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6%。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3.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6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6.69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全州特色小镇创建前期经费支出,其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12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滇中引水前期工作经费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其中:水利前期工作支出71.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9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支付购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0.07万元;购房补贴支出2.94万元。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00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监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00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26.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1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6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预算的41.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9.78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72万元,增长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58万元,增长5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5万元,下降46.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委2辆公务用车购置时间长,车辆老化,稳增长督查、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任务繁重,跑的公里数多,修理费和燃油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5万元,占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6.82万元,占22.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稳增长督查、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2万元。其中:
(1)国内接待费支出6.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驻点招商、滇中引水、机场铁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督导、粮食清仓查库、能源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费用大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导致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同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发展改革委资产总额129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1.56万元,固定资产533.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2.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8项,账面原值131.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3,20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0.23万元,占总收入的99.26%,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460.98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719.25万元;其他收入23.59万元,占总收入的0.74%。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3,20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57万元,占总支出的77.55%,项目支出71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2.45%。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楚政通〔2018〕8号)安排发展改革事务项目支出预算4,967.90万元(州级配套粮食风险基金392.00万元、州级承担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44.58万元、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资金31.32万元、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0.00万元、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项报告及初步设计、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经费500.00万元),州财政局下达并纳入州发展改革委机关核算的项目支出预算396.00万元,实际支出385.49万元,年终结转10.51万元;年中财政下达(含调整下达)我委驻点招商工作经费、驻点招商工作组办公及住所租赁费、滇中引水前期工作经费、楚雄州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经费、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等333.76万元,实际支出333.76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四)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五)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六)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反映粮食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