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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楚雄州汽车能源补给站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国家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楚雄州是清洁能源极为丰富的地区,通过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和推广电动汽车应用,既能利用我州丰富的清洁能源替代污染较重的化石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推动楚雄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进美丽楚雄建设,又能通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产业培育,助力楚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对实施我州“1133”重大发展战略,打造“绿色能源牌”,推动彝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楚雄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规划先行,编制完成楚雄州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工信委、云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以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12月,州发改委及时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楚雄州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征求了州级相关部门和10县市的意见和建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16年3月11日规划通过了评审,并于2016年8月12日由州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到2020年共规划发展电动汽车5980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35座,分散式充电桩5184个。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发改委制定了《楚雄州2018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建设任务,制定了政策措施,强化了工作责任。同时,成立了楚雄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县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积极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服务,协调解决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力度,抓好落实,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今年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截至2019年8月底,全州累计充电桩(枪)493个,其中2018年起新增充电桩(枪)365个,按县市分:楚雄市124个、双柏4个、牟定13个、南华58个、姚安10个、大姚18个、永仁14个、元谋36个、武定58个、禄丰30个。已建成充电站6座,其中:楚雄市3座、南华1座、大姚1座、禄丰1座。全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733辆。其中2018年起新增新能源汽车382辆,充电设施建设及推广新能源汽车取得一定实效。

(四)做好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我州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拓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支持州内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带头依法依规示范建设充电桩、站,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带动其他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楚雄供电局、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企业已先后在各县市建设了充电桩、站。云南电网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衡烽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唐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楚雄云电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风信贸易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也积极在楚雄州开展了充电设施建设。总的来说,我州充电基础设施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下步采取工作措施

楚雄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楚雄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步伐,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一是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全力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电网规划等的衔接,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用地、用电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对新建住宅区配建停车位原则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旅游景区、学校、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一定比例。二是着力提升充电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构建和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有效解决充电用户找桩难、联通难、结算难等问题,为充电用户提供更好的充电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管理平台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三是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州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电价政策、补贴政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努力减少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相关工作的受理、推进速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州绿色能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禹名 336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