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19-1120008
- 公开目录:2019年
- 发布日期:2019-11-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李茂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武定县清河96MW风电场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示范项目核准开发”的建议,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新能源作为重点产业加以培植,从2011年底建成第一个风电力发电场至今,楚雄州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共38项,总装机217.1万千瓦,其中:风电场23项,总装机169.9万千瓦;光伏电站15项,总装机47.2万千瓦,楚雄州已建成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在规模上均位于全省前列。截至2018年底,全州新能源发电量49.6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实现产值30.5亿元,增长5.9%,实现增加值11.3亿元,增长7.6%。根据今年工作重点,楚雄州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建设工作,按照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扶贫办关于上报“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规划项目的要求,楚雄州组织各县市进行了项目申报,共上报包括武定县在内的7个贫困县的39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规划建设村级(联村)光伏扶贫电站431个、总装机容量41447千瓦,帮扶82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投资26364.75万元。目前,国家和省已下达了项目建设计划,楚雄州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计划今年内全部建成,确保贫困人口增收,实现产业扶贫。
楚雄州积极支持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开发,但2016年以来,云南省暂缓风电项目建设,新能源开发建设步伐放缓。此外,在国家逐步降低光伏、风电补贴标准的同时,我省新能源企业按照要求参与市场交易,致使新能源企业发电电价进一步降低,给新能源投资、经营等方面带来较大影响。目前,云南省对风电项目建设仍然没有明确的态度。武定县风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新能源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州发改委积极支持武定县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武定县清河风电场项目已完成了相关前期工作,并在2016年通过了省第三方评估,项目具备核准条件,州发改委多次向省能源局汇报争取清河风电场项目建设。下一步,州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向省能源局汇报对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新能源的政策导向,待全省明确风电建设政策后,将积极向上争取清河风电场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推进武定县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再次感谢你对我州新能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