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0921003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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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0301000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州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州“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州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 对外合作与交流。
26.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城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增长增投资成效显著
一是全力以赴稳增长。围绕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GDP增长10%的目标,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分解下达了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工作目标和奋斗目标,将支撑GDP增长的64个支撑指标分解到州级有关部门和10县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政策供给,制定出台稳增长26条,以及2019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等一批稳增长政策措施;强化重点突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三大攻坚战”、“三张牌”等工作重点,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县市,形成合力稳增长;强化运行调度,严格实行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认真落实“五个一”、“四挂钩”、挂图作战等制度,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合理引导预期,保持了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全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围绕全年投资增长22%的工作目标,按照“构二破三”的项目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工作目标,筛选确定年度重点支撑项目2591个,争取到2019年省预算内357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州级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按照“周报告、旬督查、月调度、季开工”的总体要求,全州举行项目集中开工仪式3批909个,总投资1142亿元。全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87.7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8.8%。全年共召开调度分析会12次,确保了全州投资持续快速增长。2019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三是向上争取资金取得新成绩。在国家和省大幅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下,各分管领导和项目科室切实加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组织申报了三个批次共351个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1682.16亿元,申请专项债券486.18亿元。通过努力,全年共争取项目67项,争取到资金5897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3292万元,省预算内投资资金5685万元。
2.全面完成“三大攻坚战”分工任务
一是脱贫攻坚扎实有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实现全州全年脱贫目标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对各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扎实推进依法依规拆旧复垦工作。“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州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47828人,安置房建设已全部如期完工,折旧率98.4%,除武定县外9县市入住率达100%,复垦复绿1858亩。“挂包帮转走访”精准细实,州发展改革委在职干部78名负责挂包大姚县六苴镇石房、簸箕、波西3个村委会贫困群众144户558人,全年累计走访贫困户427次以上。派出8名工作队员常驻挂包村委会负责具体工作,挂包期间,累计投入帮扶项目资金2800余万元,帮助改善村内道路、卫生、文体等基础设施,积极 推动“以购代扶”,向贫困户购买核桃、百合、鸡等农产品4万余元,全委干部职工捐款4.7万元。认真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通过努力,挂点村发展基础得到夯实,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扩大。二是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核查和债券本息兑付准备及风险排查及上报;积极参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实施了《楚雄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配合金融部门开展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向省推送守信激励典型案例16件,失信惩戒典型案例5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750余条。通过以上工作,为全州实现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作出了应有的努力。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显成效。同州县相关部门一道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等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了全州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调查工作。同时,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总体目标,开展了年度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牵头起草了4项改革性文件。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牟定县成功创建为50个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之一。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目前我州4个国家和省级园区已有2个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正分期实施改造。四是打击取缔“地条钢”成果全面巩固。按照国家、省的安排部署,推动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对辖区内已取缔“地条钢”企业和原保留中频炉、工频炉企业再次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检查,2017年已取缔的4户“地条钢”企业已按“四个彻底”要求拆除相关设备;保留中频炉、工频炉的企业有33户,共有中频炉113台,全部纳入日常监管,确保不出现“地条钢”产能。
3.“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迅速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全面加速,全面加快推进昆楚、楚大、玉楚、武倘寻高速项目建设进度;永大高速PPP项目正式落地实施;楚雄市东南绕城、牟定至元谋、楚雄至景东、武定至会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永广铁路扩能预计年底开通运营,广大铁路设备补强及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成昆高速铁路项目预可研通过评估;楚雄民用机场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取得核准意见并获得批复,预可研通过评估。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昆明第二机场落地楚雄。全年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7亿元。二是能源枢纽建设全面推进。全州“绿色能源+”产业总体呈现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全年绿色能源产业实现产值185.8亿元,增长44.2%,实现增加值65.9亿元,增长31.9%。全年能源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07亿元。加强油气供应保障,1—12月,楚雄、禄丰、南华三县市利用管道天然气5028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0.4%。骨干电网、汽车充电设施、油气供应网络、绿色能源示范基地、煤炭转型升级等项目正加快推进,国家石油储备库项目(牟定国家石油储备库)、大德成品油库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完成。2019年全州能源网建设完成投资35.7亿元。三是水利建设稳步推进。大姚小村、武定阿庆争等一批项目正在抓紧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滇中引水楚雄受水区工程、小石门大(二)型水库等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正抓紧开展,永仁直苴、武定仁和、南华小箐河、楚雄响水箐等一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60亿元。
4.粮食安全工作全面推进
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强化粮食安全存储管理,落实各项调控措施,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推动流通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一是粮食产业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做好企业购销贷款协调工作,2019年全州有9户国有粮食企业获得发行贷款8490万元。做好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截至12月末全州已建设“粮食应急供应点”135个,占省下达规划数151个的89.40%,当年新增挂牌15个。全州购进粮食16.17万吨,全州粮食市场基本平稳。二是储备粮管理机制逐步创新。积极推进全省统一实施的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一张网”项目,率先完成示范试点,已经对接入网调试运行完成初验,完成投资1012.23万元。完成2018年度197万公斤州级储备粮轮换检查验收;报请州政府下达2019年度980万公斤轮换计划,足额下拨2019年州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拨补,对成品粮储备动态轮换业务进行规范。三是抓项目争资金夯实基础。争取和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11个总投资1.3亿元,经省公示拟扶持项目11个、总投资11281万元,争取到补助资金2340万元。四是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法对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抓好州委第七轮巡视反馈涉及粮食“集中统建粮食仓储区没有按规划实施”问题整改,督导协调推动三粮库建设工作,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五是检测能力不断提升。争取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金210万元,为10县市购买了检验检测设备,提升了粮食质量的应急快检能力。完成了2019年楚雄州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加强对各级地方储备粮、军供粮、救灾救济粮、学生粮的质量监管力度,年内完成了499份的抽样检测任务。六是及时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扎实开展《楚雄州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使规划体现新时代新任务要求,增强规划的引领作用。
5.重点产业和特色小镇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重点产业建设加快推进。2019年以来,州重点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构建“2+5+3”产业体系,力争重点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70%以上的目标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发展重要决策部署,聚焦打好世界一流“三张牌”的相关要求,深入推动州委“1133”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我州迭代产业体系构建,全州10大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聚集效应不断显现,重点产业对全州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断增强。1—12月,全州10大重点产业累计完成增加值823.93亿元,增长10.3%,占GDP的比重达65.81%。二是创新与高技术蓬勃发展。紧紧围绕楚雄州打造全国民族创新创业高地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双创”六大行动,着力推动“双创”高质量发展;统筹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州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加快战新产业培育发展力度,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组织申报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筹备召开了州战略性新产业推进组第一次会议,制定了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培育创新平台建设,云南钛业“云南省高性能钛合金工程研究中心”获得了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命名;加快楚雄州区块链产业布局和发展,启动了《楚雄州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美丽县城”建设有序推进。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了“美丽县城”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召开了5次全州“美丽县城”建设推进会议和专题会议。组织10县市抓紧编制报审“美丽县城”建设方案和可研,并于4月底和6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0县市“美丽县城”建设方案的上报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州“美丽县城”重点建设项目436个,总投资142亿元。州发展改革委先后3次到省发展改革委对所上报的4个项目进行跟踪汇报,积极组织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组织开展了美丽县城、特色小镇项目推介洽谈活动,积极与省基金公司、深圳金砖城市基金公司等企业对接,探索“一县一策”的投融资模式,努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县城”建设。双柏县、大姚县和禄丰县3座县城参加了省发展改革委11月27日组织的2019年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名单筛选路演活动。按照成熟一批启动建设一批的要求,推进实施了一批棚户区改造、城市路网、城市公厕、“两污”设施、民生补短板等重大项目,截至12月底,全州“美丽县城”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5.8亿元。四是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推进。对全州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进行调整优化部局,总体形成“5+15”的总体创建架构。即在列入创建省级一流5个特色小镇的基础上,增加了15个州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制定下发《楚雄州特色小镇创建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19年州级预算安排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对15个州级特色小镇每个给予200万元的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在政府综合措施的推动下,全州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迈出了新步伐,特色小镇投资已累计突破50亿元。州特色小镇办迅速启动了州级15个特色小镇规划编制、投资主体招商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各项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出台《楚雄州特色小镇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导则》,10县市加快推进15个州级特色小镇总体发展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及时组织州级专家组召开审查会47场次,分三批对具备评审条件的13个小镇的规划进行严格审查。截至12月底,15个小镇有12个小镇通过总规审查,11个小镇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10个小镇通过可研审查。全州20个特色小镇共规划重点项目592个,总投资391.75亿元,截至12月底,共实施项目90个,完成投资43.54亿元。
6.价格监管和调控进一步加强
一是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强化对价格运行情况和走势的分析研判,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2.7%。加强价格监测,两次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全年降低用电成本6311.38万元。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127个转供电主体实施改造抄表到户,涉及用户3.3万户,投入改造资金1078.19万元。全州6226户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交易结算电量23.59亿千瓦时,降低用电成本2.77亿元,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12元。二是价格检查工作扎实开展。重点组织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大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检查、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价格咨询举报办理等各项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是收费管理有序开展。紧紧围绕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全州降费金额818.2万元,退费金额728.74万元;严格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认真梳理全州政府定价事项,清理规范本地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铁路货运收费、涉企收费、中介服务和社会组织收费的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召开了楚雄连汪坝至南华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对景区门票、交通工具等价格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景区价格收费行为。四是价格认证全面推进。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案件质量,2019年全州共受理各类案件1594件,标的金额298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757件,标的金额1136万元。涉及行政事项827件,标的金额543万元;涉纪案件3件,标的金额4.9万元,无复核决定的案件。
7.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面履行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紧紧围绕州委2019年改革工作要点,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列入2019年工作台账的68项经济体制改革事项有12项提前完成改革任务;有42项需待省级出台政策后推进;有5项完成相关方案、意见起草,正在征求意见;其余9项改革工作正加紧推进。二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保持“破、立、降”力度不减,巩固煤炭去产能和“地条钢”整治成效,抓实“僵尸企业”出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实体经济减负60亿元左右。着力推进去产能工作,楚雄州承担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227万吨已于2016年通过省级验收。2个煤矿主动申请关闭退出并于2018年12月通过省级关闭验收确认关闭退出。三是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务”相关改革。严格执行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做到“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牵头开展了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州级部门和10县市政府营商环境进行了打分排名,针对评估反映问题和不足做好整改和完善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10条》,就营商环境下步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四是牵头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工作。完成州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方案批复工作,6月1日完成了留用车辆的信息化和标识化管理工作,涉改的45辆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使用,全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工作圆满完成。五是推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机制,会同州委政法委等部门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行动,甄别收集到相关线索42条,其中确定牟定东兴百货有限公司的案件作为重点难点案件,结合省级反馈的15条案件线索一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六是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相关州级部门印发《楚雄州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面督导10县市、所有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对禄丰县和牟定县2个县共计10个项目进行了实地督导,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经过清理,全州共计纳入整治范围的招投标项目561个,其中,房建市政类221个、交通类192个、水利类148个;随机抽查比例100%;接收投诉举报、征集到关于法规文件问题和关于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数量均为0。七是牵头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出台楚雄州公立医院“一州一策”,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挂号费,降低普及惠及群众的检验类和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项目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认真做好降低偏高的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工作。全面完成新一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启动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推进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的落实,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8.对外开放工作有新亮点
一是对外合作全面深化。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并举,以开放型经济引领全州发展,积极 推动综合交通枢纽、水利枢纽、能源枢纽、大数据枢纽、现代物流枢纽和楚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牵头研究起草了《楚雄州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支撑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支撑区建设。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筹备,第十届川滇黔十四市(州)合作与发展峰会在楚雄成功举办,有力地推动区域合作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驻点招商初见成效。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牵头成立楚雄州驻北京招商工作组。招商组成员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建立了信息平台,建立了涉及重要客商达200多个的招商项目信息库;开展项目洽谈对接,先后对北京柒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等80多家公司和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达成了初步共识。在高原特色农业、物流、电子设备、文化旅游、扶贫等项目投资方面作了深入洽谈,达成了初步共识,建立了涉及重要客商达40多个客户的招商项目信息库。招商组分别到企业走访后,根据我州区位、资源、产业优势,与企业就项目合作进行深入洽谈和战略磋商,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已先后带领北京信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吉邦投资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和知名专家分别到楚雄市、禄丰县等县市开展了8批近30场的招商洽谈对接活动。在南华为全州绿色食品龙头企业负责人举办了一期培训班,为我州16家农产品企业在北京免费提供展销地点。目前工业大麻CBD提取项目已落地楚雄市,禄丰县无害化处理项目公司即将开工建设。三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长江经济带楚雄实施规划》的修改完善,待州委、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对2018年和2019年国家推长办移交的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州4个问题整改、云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涉及我州的7个问题整改、《云南长江经济带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我州的5个问题整改,确保克期按质完成整改工作;上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25项,总投资13793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88867万元。四是推进利用外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抓实国家外资政策落实,积极组织2019年重点项目储备和利用外资项目申报工作,重点将楚雄州双融合乡村振兴综合示范项目申报列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备选项目规划,项目总投资71.35亿元,拟申请亚行贷款5亿美元,“项目概念书和财政评审报告”已正式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审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9-2020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要求,会同楚雄州财政局认真落实申报事项,推荐上报了楚雄州禄丰县农村人居环境供水、排水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5.98亿元,拟申请德国促进贷款人民币5亿元。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配合州亚行办对亚行贷款建设项目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跟踪督查,目前估算总投资24.8亿元人民币亚行贷款云南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6.89亿元,约占总投资的68.1%。督促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利用德国促进贷款建设教学实验基地项目建设,目前估算总投资2.34亿元人民币的楚雄医专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项目,工程进展顺利。
9.重点民生领域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劳动就业和分配工作协同推进。始终把“稳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上报了楚雄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8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6000万元。认真落实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在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工作中能坚持严格审查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严把申报、审批关,没有因资金下达缓慢或者因资金滞留影响欠薪情况发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州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高。201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与上年相比下降0.07%。二是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有新成效。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共争取到社会事业类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15876万元,其中: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0940万元。编制上报2020年社会事业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1项,项目总投资3607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5967万元。积极推进教育卫生“补短板”工作,列入省级第一批开工的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23280万元,已到位国开行资金1.5亿元,目前第二期国开行资金4000万元的相关材料已上报待审。组织申报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类地方政府债券项目40项,项目总投资107.1亿元,其中:申请债券资金51.56亿元。开展楚雄市、元谋县、禄丰县普惠托育项目申报工作。推进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全州足球场建设任务。
10.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点领域规划
根据国家和省、州的部署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及早谋划,经过精心筹备,于5月24日召开了楚雄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12月9日,州政府党组书记、州长迟中华主持召开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十次学习暨全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部署会议,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吴晓华副院长应邀作了“五年发展规划与‘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趋势”专题辅导;会议对全州“十四五”重大前期课题研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等编制工作作了明确和要求,为科学编制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奠定了基础。
11.管理服务能力有新提升
一是认真抓好政务服务。全年共收到上级、平级及下级单位来文82145余份,共上报下行文630件,其中正式行文421件,便函文209件。及时安排统筹各类会议,协调服务委内召开的236个会议。认真落实办理14件人大建议案(主办6件,协办8件)、34件政协提案分办(主办12件、协办22件),满意率100%。二是切实抓好事务管理服务,加强内部管理,修改完善委工作规则和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实行单位财政预结算公开制度、领导干部外出登记备案制度、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抓好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加大重点情况的分析排查,及时办理回复5件网上信访件。切实加强保密安全工作,坚持开展保密安全经常性教育提醒,定期检查网络安全,印章、文件专人管理,保证了无失泄密事件发生。窗口政务保障到位,全年审批事项接件61件,办结60件,其中有一件正在办理之中,办结率达98.36%。三是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年按州减负办要求发文数96个、召开会议16个、督检考核5次都在控制范围内。四是扎实抓好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办公用品采购、发放、保管等工作,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做到及时保养和维护。抓好公务用车调派使用,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费用,及时保养维修车辆,全年安全无事故。五是全面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职责和分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1-12月,州发展改革委网站共 公开发布信息2440条;微信公众号“楚雄发改”发布信息183条。完成两办约稿11篇,截至12月底通报,州委办采用我委信息12篇,州政府办采用我委信息10篇;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我委信息3篇;《楚雄日报》刊载我委信息8篇;《云南经济日报》刊载我委信息1篇。六是做好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设立法制宣传栏进行法制宣传。同时,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活动日,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三项制度。更新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随机抽查清单内容,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64人。遗属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收入合计3,41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6.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他收入16.24万元,占总收入的0.48%。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16.52万元,主要是机场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具体为:行政运行(含2010401、2220101,下同)1,504.50万元,同比减少132.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3.14万元,同比减少12.35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35.0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9.37万元,同比减少53.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08万元,同比减少2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4万元,同比减少5.8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8.12万元,同比增加1.43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同比减少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0万元,同比减少71.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同比持平;机场建设575.41万元,同比增加575.41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8.00万元,同比增加18.00万元;住房公积金93.99万元,同比增加3.92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同比减少2.9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8.30万元,同比增加2.30万元;购房补贴2.94万元,同比增加2.94万元;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7.35万元,主要是省级往年拨入转入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培训经费4.48万元;军粮业务管理费3.00万元;价格监督检查及协调反垄断调查补助经费5.16万元;滇中引水工作补助经费3.60元转作其他收入同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支出合计3,412.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14万元,占总支出的65.34%,与上年相比减少254.4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520.74万元,同比减少139.6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00万元,同比减少25.84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9.37万元,同比减少53.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08万元,同比减少2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4万元,同比减少5.8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8.12万元,同比增加1.43万元;住房公积金93.99万元,同比增加3.92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同比减少2.94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28.30万元,同比增加2.30万元。项目支出1,182.85万元,占总支出的34.66%,与上年相比增加463.60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526.14万元,同比增加13.49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35.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同比减少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0万元,同比减少71.6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同比持平;机场建设575.41万元,同比增加575.41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8.00万元,同比增加18.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州发展改革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0.14万元,同比减少254.43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0.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3%,与上年相比减少206.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职务级别工资、艰边津贴调整增资和2019年未计发省级精神文明奖及机构改革人员调入调出后在职人员净减少2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1,630.08万元,同比减少149.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85.34万元,同比增加3.10万元;津贴补贴491.21万元,同比减少29.36万元;奖金386.12万元,同比减少99.64万元;绩效工资2.08万元,同比增加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40.59万元,同比减少19.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84万元,同比减少5.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90万元,同比减少87.99万元;住房公积金93.99万元,同比增加3.92万元。二是艰边津贴提高和2019年未计发省级精神文明奖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61万元,同比减少55.79万元,其中离休费70.58万元,同比减少1.10万元;退休费136.82万元,同比减少26.41万元;抚恤金23.05万元,同比减少25.48万元;生活补助12.0913.25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奖励金0.08万元,同比减少3.63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9.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7%,与上年相比减少55.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费用,除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同比有所增加外,其他费用同比都有所减少。具体为:办公费14.44万元,同比减少6.73万元;印刷费1.74万元,同比减少17.15万元;咨询费0.78万元,同比减少4.22万元;水费2.71万元,同比减少5.96万元;电费1.90万元,同比减少0.33万元;邮电费14.54万元,同比增加1.66万元;物业管理费21.97万元,同比增加6.24万元;差旅费62.31万元,同比增加25.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减少6.93万元;维修(护)费6.82万元,同比减少4.61万元;租赁费1.88万元,同比增加0.66万元;会议费9.40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培训费1.01万元,同比减少0.51万元;公务接待费3.40万元,同比减少2.24万元;劳务费29.09万元,同比增加1.30万元;委托业务费22.92万元,同比减少0.44万元;工会经费15.30万元,同比增加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万元,同比减少4.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27万元,同比增加2.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22万元,同比减少15.74万元。二是压缩资本性支出,同比减少24.8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04万元,同比减少25.4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54万元,同比增加0.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州发展改革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3.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前期费同比增加575.41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同比减少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同比减少71.6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扶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2.楚雄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5.41万元;3.全州煤炭行业化解产能、煤矿安全监管和电力运行业务专项工作经费18.00万元;4.长江经济带发展楚雄实施规划费49.00万元;5.楚雄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目录编制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6.楚雄州能源枢纽建设发展战略规划22.00万元;7.楚雄州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战略规划费50.00万元;8.楚雄州流动经济建设发展战略规划费30.00万元;9.楚雄州“特色+”建设发展战略规划费30.00万元;10.2018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服务前期工作经费29.60万元;11.号2019年煤矿应急救援经费10.00万元;12.187号楚雄州政务信息系统核查和“僵尸”系统清理费2.88万元;13.楚雄州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经费10.00万元;14.营商环境提升大会材料印刷费7.96万元;15.全省重点州市经济发展现场推进会议经费2.54万元;16.招商引资专项经费82.80万元;17.“彝乡英才”培养工程项目经费90.00万元;18.楚雄州第十届川滇黔十四市(州)合作与发展峰会经费40.33万元;19.救灾储备中心管理经费9.03万元;20.楚财建〔2019〕61号全州煤炭行业化解产能、煤矿安全监管和电力运行业务专项工作经费18.00万元;21.全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经费13.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增加216.52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213.90万元,同比减少247.0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87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发而2019年未发省级精神文明奖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同比减少。
(2)公用经费支出34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办公设备购置、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
2.项目支出财政拨款1,18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3.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场建设前期费同比增加575.41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同比减少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同比减少71.60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7%。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98.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3.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4%。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1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4.农林水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扶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57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4%。其中机场建设575.41万元,主要用于楚雄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其中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8.0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煤炭行业化解产能、煤矿安全监管和电力运行业务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3.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支付购房补贴。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4.30支出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00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28.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监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的3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预算的35.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71万元,下降6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20万元,下降7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万元,下降22.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占52.42%;公务接待费支出5.31万元,占47.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抓项目稳投资稳增长督查、易地扶贫搬迁、“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物价管理、能源、粮食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1万元。其中:
(1)国内接待费支出5.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驻点招商、滇中引水、机场铁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固定资产投资专题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督导、公车改革调研、规划编制、“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创建调研、物价管理、煤矿应急管理安全监察、粮食清仓查库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办公设备购置、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发展改革委资产总额88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3.5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99.1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7.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价7.7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7.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6.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34.5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65.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269.5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89.21 |
713.57 |
167.99 |
18.64 |
8.00 |
0 |
141.35 |
0 |
0 |
7.65 |
0 |
填报说明:1.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31万元,比上年减少30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万元,比上年减少46.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51万元,比上年减少260.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委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提了2018年12月31日以前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同时按月计提当年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二)州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稽察、民航、铁路等职能划转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审计局和州交通运输局,煤炭安全监管、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等职责从州工信局、州民政局划转至州发展改革委,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与价格监督检查、稽察、交通、煤炭安全监管、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等职能相关的项目经费随机构改革情况作了划转。委机关涉及7人转隶,从州工信局转入5人,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财政相应调减调增了2019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四、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五、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等。
六、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反映粮食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