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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办〔2020〕358号


张春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利用太阳能资源发展光伏产业”的建议,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新能源发展基本情况

楚雄州有丰富的新能源资源,特别是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其中永仁、元谋、大姚等县属云南省乃至全国最佳开发区。2019年,楚雄州光伏和风电年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504小时和3060小时。“十二五”以来,楚雄州新能源开发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助推脱贫攻坚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楚雄州新能源装机207.2万千瓦,其中:风电160万千瓦、光伏47.2万千瓦。2019年新能源发电量55.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7%,新能源发电产值34.5亿元,同比增长13.1%,增加值12.75亿元,同比增长12.9%。同时,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的决策部署,依托资源优势,加快推动以水电硅材为主线的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打造光伏全产业链发展,积极引入了隆基、宇泽等光伏设备制造企业落户楚雄,隆基在楚雄州单晶硅切片生产规模已达到30GW,在“十四五”期间生产规模将达到70GW,宇泽3GW单晶硅拉棒项目已建成投产,7GW单晶硅拉棒及10GW单晶硅切片项目将在今年内开工建设。晶科、天合、国润、润峰等一批光伏制造企业正在与楚雄州商谈合作事宜。楚雄州2020年“绿色能源+”产业产值预计将达到360亿元。

二、楚雄州新能源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了领导机制。楚雄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能源发展工作,并成立了新材料与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组和打造“绿色能源牌”推进组,建立了绿色能源产业发展领导机制。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推进组会议,明确了2020年打造“绿色能源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2020年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二)做好楚雄州“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今年以来,州发展和改革委在委托设计单位对《楚雄州风电场规划》和《楚雄州光伏电站规划》开展修编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楚雄州“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规划”初步成果,楚雄州“十四五”规划光伏项目79项,总装机655.5万千瓦,风电项目34项,总装机196.8万千瓦。其中,永仁县共规划项目9项,总装机109万千瓦。

(三)推进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新能源建设指标。按照2020年3月10日全省能源工作会议“在坚持守住生态底线,严格评估、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完成新增8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伏的布局并启动建设”精神,楚雄州结合实际,积极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光伏开发相关工作。楚雄州启动了“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平价上网基地示范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专家对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光伏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对规划的光伏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因素并对照国家和省新能源开发政策进行了调查核实,在元谋、永仁、大姚、武定等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储备光伏项目25项,装机308.6万千瓦。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楚雄州列入全省新能源开发专项规划7项,总装机203万千瓦,其中,永仁县2项,总装机63万千瓦。此次专项规划项目计划在今年内启动建设,2021年底前全部建成。

(四)楚雄州光伏基地建设推进情况。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0〕153)要求,楚雄州及时对云南省新能源开发政策进行宣传贯彻并组织了政策培训,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加快推进《楚雄州光伏基地建设方案》和《光伏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能源局对新能源项目企业初选工作的相关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做好企业报名工作,楚雄州光伏基地建设企业初选名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0年10月20日上报省能源局。

楚雄州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新能源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楚雄州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全州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下一步,州发改委将按照省州相关要求,积极推进203万千瓦光伏基地建设,确保在2021年底前建成。同时,加强向上汇报对接力度,积极争取楚雄州“十四五”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尽早建设新能源项目,全力推进楚雄州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再次感谢你对我州新能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禹名,336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