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0-1207007
- 公开目录:2020年
- 发布日期:2020-12-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0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9日,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联合召开2020年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后,年度先后交由州发展改革委办理的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提案、代表建议共14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分办、会办)8件,主办件中议案、意见各1件,建议4件;26件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其中:主办10件,协办16件(含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截至11月30日主办16件已全部办复办结,协办件按牵头部门的要求,提交了办理意见建议。2019年度没有续复续办件。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州发展改革改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听取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交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办理的相关要求。而后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安排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措施,会后及时下发通知,将牵头主办件和协办件全部分解责任到领导、科室,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要求按时限逐一办理回复。建立“一件提案、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办理小组、一张时间表、一本台账、一份面商协商清单”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
(二)抓好督促检查工作。为确保提案、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从交办之日起,就对各承办科室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跟踪检查,督促责任领导亲自协调过问,责任科室要抓好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办复工作。适时跟踪督办、催办,督促承办科室严格按规定进行办理,认真把好“四关”,即:面商关、办理时限关、文字关、格式关。9月至10月先后进行了3次通报。
(三)规范办理,提高质量。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交由州发展改革委办理的提案、建议多数是属于综合性的,大多涉及到经济建设的综合规划和项目立项扶持等方面,为把建议办理好,让代表满意,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答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州发展改革委在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向代表解答建议件真实办理情况或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二是认真做好回复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答复格式,紧扣所提的主题内容,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及时起草回复文稿,经责任领导审查把关,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正式文件回复代表。
(四)认真做好面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面商。州发展改革委要求面商环节必须要责任领导带队参加,面对面协商沟通和答复。在开展该项工作中,由于部分代表工作变动,工作地点分散,给面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通过多方联系以及县市发展改革部门的积极协助配合,最终圆满完成面商工作。
(五)注重抓好提案、建议的落实工作。认真对待提案、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和落实,提高工作落实率。州发展改革委坚持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说明情况,取得建议者的支持理解。对建议者不满意、办理后未落实的建议件认真查找原因,责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重新办理。
(六)认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今年,州发展改革委继续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17号)要求,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要由主办单位在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含续办续复件),同时报送部分复文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为此,州发展改革委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作为办理结果公开的专用平台。目前,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答复除1件不宜对外公开,其他已在州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已公开件中代表和人民群众没有提出不同的意见建议。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所承办的提案、建议,与代表、委员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与代表、委员汇报、沟通方式不够宽,面商形式较为单一,有时面商时间难于达成一致;三是少数对代表、委员的回复件文稿质量不高,回复内容冗长,四是办理结果公开还不及时。对于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落实。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调研到位、协商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把办理建议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更加有机结合起来,使办理工作高质量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二是主动做好与代表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沟通对接,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促进单位落实工作的过程,做到办前调查研究,办中协商沟通,办后跟踪问效反馈。三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和台账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登记、拟办、交办、审查、面商、答复等办理程序,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答复文稿,答复内容紧扣主题,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与代表面商,代表满意后再正式行文答复。四是各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登记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