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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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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全州城乡融合发展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赖有常
(2021年8月13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作以下解读。
一、发展现状
(一)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全州7个贫困县摘帽,25个贫困乡镇脱贫退出,64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3.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整州脱贫目标全面实现,困扰楚雄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1.率先实施“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于2021年1月19日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楚雄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专项行动方案》,以“一平台三机制”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楚雄州“困难救助”平台收到困难救助申请198件,已办结194件,办结率为98%;收到“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救助事项申请334件,办结273件,办结率为82%。
2.率先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我州围绕“1234818”的工作思路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在全省率先以样本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十四五”期间,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以上,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5%以上。
3.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有序开展。全州共建立13801个村民小组监测点、1007个村级监测站、103个乡镇监测所、10个县级监测中心、1个州级监测中心五级防止返贫监测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体系,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2021年以来,全州对监测对象实施产业帮扶487人次、就业帮扶270人次、公益性岗位56人次、医疗救助305人次、临时救助272人次、教育帮扶82人次、住房改造21人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441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67人次。
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举措成效显著。选出楼长194名、栋长139名,成立党支部93个,在集中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站18个,拨付“易迁点”服务补贴3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会治理和社区管理实现网格化全覆盖。成功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6个,补助资金1629万元。截至7月底,组织开展招聘会35场、推荐会41场,职业技能培训21545人次;建成扶贫车间40个,易地搬迁人口实现就业21650人,实现有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的目标。
(二)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1.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产业培育取得明显成效,城乡产业协同加快推进,“2+5+3”迭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十大重点产业增加值总量突破800亿元,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州三次产业结构2015年末的20.0:38.3:41.7调整为2020年的19.1∶39.8∶41.1,城乡三次产业、同次产业内在联系不断增强。形成了“一二三并举”的经济增长新格局,产业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乡村产业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成为全州第一大产业,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9.1%。
2.城乡建设短板进一步补齐。实施县域高速“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建成武易、楚姚、武倘寻等高速公路,完成了楚南、彩鄂和国道G320、G227过境段等干线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实现全州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2020年末,公路总里程较2015年增加2908公里达到2.18万公里,其中等级公路比例提高至78.2%,较2015年末提高了十五个百分点。“四好农村路”扎实创建,全州建制村公路硬化率、通客车率、通邮率、“路长制”实施率、农村公路列养率均达100%。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水费收取率达96.8%。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1%。
3.城乡要素配置进一步增强。城市人才入乡创业渠道拓宽,建成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5个,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达23个,农村优秀人才回引1005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67人。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52.41万户农户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土地流转49.89万亩,其中:股份合作1.2万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前一年基本完成、领跑全省,227.3万人认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宅基地登记发证宗地42.1万宗。武定县试点农房一体抵押权,办理贷款抵押470宗,抵押金额达1.5亿元。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0.1868万宗,登记发证率44.1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4个、面积8671.95亩全部获批。2020年上报增减挂钩实施方案3个已获批,省级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88.24公顷。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2020年,全州农林水支出增长16.65%,农业投资考核全省第一,12个项目成功发债,总投资40.29亿元,发债10.58亿元。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截至今年6月末,全州涉农贷款余额689.97亿元,占各项贷款62.85 %,比年初增长44.87亿元,同比增长71.06亿元,增幅11.48 %。强化“主要领导招商”,2020年全州实施“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397个。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政策不断完善,楚雄高新区被列为全省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大姚县、禄丰市工业园区被确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双柏县、大姚县、楚雄市、牟定县先后被认定为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成州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个,10县市县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0个。
4.城乡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加快。截至今年6月,全州建成光缆总长达23万皮长公里,互联网州际出口带宽达2320G,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达160.94万个,固定宽带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300Mbit/s;建成4G基站1.32万站、5G基站800站,5G网络基本覆盖县市城区。光纤宽带和4G网络实现城市、乡镇、村委会全覆盖,州内重点旅游景区、重要交通沿线4G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20户以上的自然村4G网络覆盖率超过95%、光纤网络覆盖率达84%以上。建成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平台,以“党建+网格+手机+治理”模式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正加速形成。全州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22家,上云上平台企业达257家,规模以上企业触网率达到100%。全州电视覆盖率达99.66%,广播覆盖率达99.41%,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州、县、乡全覆盖,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数字化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普惠金融服务站、惠农支付服务点实现全州103个乡镇全覆盖。“雪亮工程”建成监控点达11万多个,覆盖全州103个乡镇、995个村社区、6958个自然村。
5.城乡双向流通进一步顺畅。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9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智慧物流体系实现县、乡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52%,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全州有望实现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覆盖所有县市。截至目前,全州有网商17567家,2021年1-7月,全州网络交易额(包括:大宗、B2B和网络零售额)实现49.88亿元,同比增长19.82%,高于全省 1.58个百分点;网络零售额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35.8%,高于全省8.5个百分点,全州电子商务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建成州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10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03个、村级电商服务点499个,中农联.农产品交易博览中心、姚安滇西蔬菜交易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投入运营,城乡市场达到172个(城镇84个,乡镇88个)。农产品市场149个,其中综合农贸市场137个(县城42个,乡镇8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2个。新建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25个,城镇农贸市场标准化率达到59.5%,城乡物流效率不断提高。
(三)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
1.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进一步优化。健全完善五大城乡规划体系,开展楚雄州城镇发展战略、楚雄“1+5”半小时经济圈研究,完成了《楚雄州城镇体系规划》《楚中城镇群规划》编制,公布施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等,开展城乡特色风貌打造,全面开展美丽县城建设,“5+15”特色小镇创建格局基本形成,以“一核(楚雄市中心城市核心地位)三群(楚中、楚东、楚北三个城镇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空间格局更加清晰,以楚雄市、禄丰县城为核心、8个县城为重点、集镇为支撑、美丽乡村为补充的城镇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2.城镇发展规模进一步壮大。以“六城同创”为抓手,确保城乡人居品质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完成城镇建设投资1237亿元以上,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由2015年底的166.33平方公里增加到2020年的184.74平方公里,增加18.41平方公里。全州常住城镇人口从2015年底的99.85万人增加到2020年底的108.33万人,累计增加8.4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底的39.11%提高到2020年底的44.82%,累计提高5.71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居全省第9位。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全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底的28.19%提高到2020年底的40.75%,累计提高12.56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次于昆明(68.72%)、保山(44.8%)、玉溪(42.08%)之后,位居全省第4位。
3.城镇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末,全州城市供水管网达1817.13公里,建成区供水管网密度达14.8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供水能力达29万吨/日,供水普及率达99.21%;全州天然气储气能力达69.3万立方米,天然气年供气总量7367.72万立方米,建成城市燃气主干管442.45公里,燃气普及率达80.93%;全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37%,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93.1%;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州累计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54.16公里,海绵城市开工建设35.23平方公里、建成25平方公里;全州城市绿地面积达4238.52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73平方米,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71%、绿地率达34.77%;全州城市道路长度848.03公里,道路面积1666.92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7.43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14.82%,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9.76平方米。
4.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29.13、5.8、13.92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县市和乡镇覆盖率分别达100%、92.23%,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设备开放率达100%。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58790户,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32.2%左右;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522套,分配入住率达99%。2016至2020年全州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07万户。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6.7万套,城乡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占全部应参保人口的95%以上,城镇居民2.69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金额15133万元,农村居民13.43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金额38424万元。农村居民养老待遇逐步提高,全州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36.68万人。
5.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均达100%、自然村保洁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覆盖率54%,建成无害化卫生公厕1102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4.19%,全州所有自然村全部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标准。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持久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楚雄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姚县、双柏县、永仁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其余6个县市均继续保持省级卫生县城称号,省级卫生乡镇占比达67.96%,省级卫生村占比达58.45%,建成县级以上美丽村庄124个。全州累计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6.7万套,进城人口住房需求不断满足。城市创建深入推进,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个、省级文明县城5个(含楚雄市)、州级文明县城5个;大姚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楚雄市、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永仁县、禄丰市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
6.城乡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楚雄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在全省州市级首家制定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面推行街长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城市“四治”工作,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清扫保洁水平,推进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目前,全州1100个村(居)委会、10389个村小组村(居)委会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和村小组土地规划建设信息员配备率、覆盖率均达100%。乡村治理取得实效,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创造了全国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全州181.7万人安装“楚雄治理通”,群众累计上报事项50.63万件、受理43.8万件、办结42.02万件。“四万三进”活动深入开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9.79万个。我州被列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农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6.03%,全省第二。
(四)城乡融合政策体系
目前,主要是“1意见1方案”。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要》,省级层面主要还是动员部署,尚未出台具体的规划、试点方案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繁重。全州脱贫人口基数大,部分农户收入不稳定,部分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极易形成返贫风险。截至目前,全州还有未消除风险“三类”监测对象182户565人。
(二)城镇化率发展水平不高。全州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并且处于滇中末位。2020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82%,排名云南省第九位,分别比全国63.89%、全省50.05%、滇中平均水平54.37%低19.1个、5.23个、9.55个百分点。2020年全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0.75%,比全国45.4%低4.65个百分点,比全省37.06%高3.69个百分点。
(三)产城融合度不高。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不明显,城镇支撑产业支撑能力弱,产城融合不够。无千亿级产业,缺乏竞争力。烟草、冶金等支柱产业占比由2010年的15.8%、9.3%下滑至2020年的7.7%、3%,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与绿色能源等新兴产业规模小,新旧动能转换慢。
(四)基础设施配套滞后。城乡规划融合程度不高,特色规划、城镇专项规划编制滞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水平不高、覆盖率低。城乡一体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乡联结的冷链物流、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改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市政供水供气向城郊村延伸、乡村旅游路、产业路等城乡互联互通有差距。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基础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州信息化发展指数仅为59.07,低于全省2.14个百分点。水利设施建设不足,人均供水能力仅为全省的80%,耕地有效灌溉率仅为31.9%。尚未实现县县通高速,与周边地区互通不畅、州内各县市互联不足,综合交通网络不完善。
(五)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全州仅有4所一级一等幼儿园,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全州常住人口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46人,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0.44人、0.04人,每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6.2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41。全州2020年城市公交车8.7标台/万人(国家最低标准10标台/万人),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0.59平方米/人(国家最低标准0.6平方米/人),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0.69平方米/人(国家最低标准0.8平方米/人),我州10县市城市(县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普遍低于国家标准,城镇的宜居性和吸引力还有待提高。
(六)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不畅。农村改革进程缓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未列入试点,宅基地改革缺乏相关制度配套和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贡献还不大。基层一线人才引进难,紧缺急需人才短缺,乡村人才资源仅占人力资源总量的10.52%。农村金融服务种类和多样性不足,城市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积极性不高,农业项目招商难、落地难。
(六)城乡融合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11个试点成果还未发布,缺乏可资学习借鉴的可靠经验和做法。二是省确定省级层面的试点方案,形成国家试点列不进,省级试点又没有的中间空白状态。三是对我州“小马拉大马”(小城市大农村)形态的城乡融合发展特殊困难问题的研究不够。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优化城镇发展空间布局。主动融入和服务滇中城市群区域格局,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生态环保、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协调布局,加快构建“双核引领、聚群崛起、多点支撑、廊带联动、一体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空间布局,增强滇中城市群楚雄副中心增长极定位,形成体系更加完善、定位更加明确、分工更加有序的城乡布局形态。
二是完善城镇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州—市(县)—乡镇”三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作为楚雄州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加快构建全域国土空间与全要素自然资源为管制对象的管控措施,严格遵循“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及基本农田,遏制城镇及乡村的无序蔓延,林地及耕地被占用,指导推动全州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把人的城镇化作为价值追求,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和突破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着力在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指定鼓励性支持性政策,真正让外来人口“进的来、住得下、稳得住、融得入”。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培训就业工作,鼓励农民创业,促进农民由“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有序实现市民化。
四是突出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要抢抓“两新一重”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特别是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等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以项目建设补齐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短板。
五是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围绕“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的目标,坚持“两型三化”发展方向,以数字牵引和绿色转型为抓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加快推动新兴服务、数字经济、房地产等重点产业发展,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一批链条长成体系的产业集群,不断夯实产城融合发展基础。
六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实施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乡联结的冷链物流、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改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布局、市政供水供气向城郊村延伸、乡村旅游路产业路等城乡联动建设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加快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切实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城乡关系。
七是强化新型城镇化制度保障。进一步推进人口、土地、用地、农村宅基地、资金投入保障等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养老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新型城镇化项目多的地区倾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