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1-0930009
- 公开目录:2021年
- 发布日期:2021-09-30
- 发文字号:楚发改办〔2021〕298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答复
陈世槐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明确服务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将升规达限奖励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服务业主管部门方面
我州成立有第三产业统筹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级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全州第三产业发展工作。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函〔2021〕3号)中的《楚雄州加快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各服务业主管部门已作了相关明确,具体情况如下:六大生活性服务业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牵头单位为州商务局,旅游文化业牵头单位为州文化和旅游局,房地产业牵头单位为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养老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健康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家政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五大生产性服务业中现代物流业和电子商务业牵头单位为州商务局,信息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金融办,数字经济方面牵头单位为州委网信办;其它新兴服务业中 会展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商务局,汽车租赁业牵头单位为州交通运输局,广告业牵头单位为州市场监管局,法律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司法局,安保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公安局,环境治理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生态环境局,教育培训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教育体育局,科技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科技局,中介服务业牵头单位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非营利性服务业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牵头单位为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政务服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
二、将升规达限奖励纳入州级财政预算方面
(一)批零住餐领域。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1〕3号),其第十一条明确“对获得省级稳增长奖励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同等标准的奖励;对未获得省级稳增长奖励,但年销售额(营业额)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批发、零售业每户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流业法人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为州商务局。
(二)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领域。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函〔2021〕3号)中的《楚雄州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方案》,其明确“建立鼓励本土建筑业企业增产创收激励机制。对年度产值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且年度纳税0.5亿元以上(含0.5亿元)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年度纳税0.3亿元以上(含0.3亿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且年度纳税0.15亿元以上(含0.15亿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为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但并未就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升规达限奖励作具体说明。
在下步工作中,州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发挥州第三产业统筹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好全州第三产业发展,会同州级相关牵头部门探索建立鼓励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它新兴服务业升规达限相关政策,争取将奖励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支持第三产业为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全州服务业领域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徐杰 3369148)